潍坊市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 耕地有一定数量的减少

2022-03-30 20:2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单文玲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单文玲 潍坊报道

  近年来,潍坊市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在全市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历经3年多时间,圆满完成了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

  国土三调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是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需要,对支撑和促进潍坊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土调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每10年进行一次。2018年9月,国务院部署启动调查工作。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专门听取情况汇报,进行研究部署。为推动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市、县政府均成立了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共有1700余名调查人员参与,历经前期准备、初始调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专项调查四个阶段,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建立了市、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三调”数据显示,潍坊市土地利用主要数据如下:

  耕地999.14万亩,园地141.01万亩,林地397.83万亩,草地41.53万亩,湿地56.47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74.60万亩,交通运输用地73.55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3.84万亩。更详细的数据可查看《潍坊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潍坊市国土利用状况,是潍坊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同时,也反映出潍坊市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步,要加强“三调”成果的应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守耕地红线,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相比“二调”,潍坊市耕地有一定数量的减少。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两次调查对耕地的认定标准不一致。二是由于农业结构调整,原耕地上种植特色农产品和林木。

  在“三调”中,对“二调”时是耕地,“三调”中已不是耕地的农用地,按恢复耕地的难易程度进行了区分和标注。全市标注耕地恢复属性的地类面积总计235.48万亩,其中,即可恢复62.43万亩,工程恢复173.05万亩。如果需要,这两部分农用地都可通过相应措施恢复为耕地,但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下步,要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一是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结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和底图,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三是严格用途管制。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按粮田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四是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严把质量验收关,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从“三调”数据看,潍坊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建设用地增加了117.39万亩,增长28%(2009-2019年),建设用地的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基本适应,但仍存在粗放利用的问题,城乡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还具有较大潜力。

  下步,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提高用地效率。一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规划管控,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城镇建设必须严格限定在城镇开发边界之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县域内统筹。二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土地清查、农村闲散土地盘活,科学配置低效、闲置土地,提升用地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三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合理布局和使用农村建设用地。

  (三)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三调”数据显示,全市林地、草地、湿地总面积495.82万亩。基于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考虑到湿地的生态功能与林地、草地、水域等有很大不同,“三调”将“湿地”调整为与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并列的一级地类,并将“二调”分类中分别归属于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内陆滩涂”和“沼泽地”等7个二级地类归入“湿地”一级地类。潍坊市涉及的湿地类型有内陆滩涂和沿海滩涂。同时,按照各地类不重不漏的原则,相应调整了林地、草地、水域等一级地类和有关二级地类的含义。因此,“三调”中林地、草地、湿地、水域概念与以往概念有一定的差别,相应数据不能直接进行比较,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对比分析。

  下步,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在“三调”形成的数据库基础上,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实施。二是尊重自然规律,对“三调”发现的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土地利用方式,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的原则,逐步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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