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交警发布“十大交通违法行为”,今年有这些新变化→

2022-12-01 09:18:05 来源: 潍坊融媒 作者: 陈怀禹 张益阁

  11月30日,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2022年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十大交通违法行为,高速交警部门发布辖区内10处高速公路团雾隐患易发路段,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安全驾驶,遵纪守法,平安回家。

  十大交通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违法占四项

  11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全市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十大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超速行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机动车通过路口未减速慢行、机动车同车道未保持安全距离、酒后驾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非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非机动车横过道路不下车推行。与去年相比,今年十大交通违法行为中,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由去年一项增为四项。

  “近年来,非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但一些市民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安全的认知有待加强。”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刘川告诉记者,非机动车行驶灵活,易出现“随心而行”的举动,给交通安全带来不小的隐患。与机动车交通事故略有不同,非机动车事故大多都是“闯”出来的,在路口等待通行时,一些非机动车驾驶员观察情况后,自觉安全便超速闯红灯,结果导致事故发生。

  刘川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在参与交通时应“各行其道”,不能为一时之便,走机动车道甚至上高架桥,在车流之中穿梭通行,更不能认为自己是非机动车,就无视交通信号灯指挥。

  记者了解到,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将被处二十元罚款的处罚。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将被处以五十元罚款的处罚。

  在车让人的同时

  行人也应有序缓慢通行

  另外,记者发现,十大交通违法行为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由去年第三位上升至第二位。多一份礼让,多一分文明,礼让行人不仅是文明有礼,更是法律规定。

  刘川表示,机动车行至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至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也应当停车避让。所以,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尤其是途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提前减速慢行。

  记者了解到,对于机动车驾驶员未礼让行人的,属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被处二百元罚款,一次性记驾驶证3分的处罚。

  “不仅要‘车让人’,作为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员也不能任性过街。”刘川表示,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团雾被称为公路“流动杀手”

  潍坊辖区高速有10处易发路段

  团雾是受局部地区微气候环境影响形成,多发于秋冬季节,一般出现在地势低洼、空气湿度大的地区,具有尺度小、变化快、生命周期短、预测预报难的特点,能见度一般只有10米至20米,因此也被称为公路上的“流动杀手”。

  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相关民警表示,进入团雾前,如果距离和车速都满足变道条件,打开雾灯、近光灯和危险报警灯,减速驶入最右侧车道,避免急刹车,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间歇按喇叭示意车辆位置。然后就近选择道路出口缓慢驶出或进入附近服务区暂避,等待团雾消散,不能就地停车,以免导致追尾事故。

  另外,记者从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潍坊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团雾隐患易发路段共有10处,其中荣潍高速3处、荣乌高速1处、长深高速1处、潍日高速5处。

  分别是:荣潍高速公路S16(268公里至272公里处)、荣潍高速公路S16(277公里至281公里处)、荣潍高速公路S16(287公里至290公里处)、荣乌高速公路G18(353公里至367公里处)、长深高速公路G25(1475公里至1479公里处)、潍日高速公路G1815(2公里至6公里处)、潍日高速公路G1815(45公里至49公里处)、潍日高速公路G1815(67公里至71公里处)、潍日高速公路G1815(82公里至90公里处)、潍日高速公路G1815(125公里至134公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