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8 09:45:00 作者:陈怀禹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潍坊新闻网5月8日讯 5月3日10时许,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全福元南街某废品回收站内发生一起盗窃案,被盗现金300余元。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在十分钟内将嫌疑人王某抓获。通过他出租屋内的一部车载MP3,民警发现,王某还是一个惯犯。
废品收购站盗走女包
5月3日10时30分,潍坊滨海公安分局大家洼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称,开发区全福元南街有人被盗钱包一个,报警人已发现小偷,正在追赶。民警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一方面在电话中叮嘱报警人注意自身安全,切勿与窃贼发生正面冲突,另一方面迅速赶赴现场。
通过与报警人及时沟通,民警确定了窃贼的逃窜方向,直接驱车就近从路口进行堵截,最终在华州路北段成功将窃贼王某抓获,并当场缴获其盗窃的装有现金的棕色女式手包一个,内有现金337.7元。经讯问得知,王某5月3日早晨去废品回收站假装询问卖废品的价格,趁主人不注意时溜进室内将放于床上的女式手提包偷走。
车载MP3牵出新案
经审查得知,嫌疑人王某,河南人,今年2月份通过朋友介绍到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工,现暂住于派出所辖区河套村某农房内,以在劳务市场打零工为生。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后,办案民警在开具检查证时对其暂住屋进行检查,发现一部车载MP3、废旧电缆若干米、一把铁钳、一把扳手。
前期讯问过程中,王某称自己并没有汽车那他为什么会有车载MP3呢?王某声称车载MP3是捡的,至于废旧电缆,是一个干劳务的工友暂存在他那里的,之后这个工友就联系不上了。
经审查原来是惯偷
就在此时,办案民警想到一名同事在5月3日凌晨5时接到一起通过砸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的报警,因为车上没什么值钱物品,再加上车主着急修车,没来得及到派出所录口供。办案民警直接与该车主取得联系,对方称车里没有特别值钱的东西,就是丢了一部车载MP3。
得知有了线索,车主也很兴奋,答应立即去派出所录口供,顺便核实一下是不是自己丢失的东西。同时,民警反复讯问嫌疑人这一车载MP3是何时捡的,王某始终含糊其辞。
当民警告知其有失主报警称车玻璃被砸、车载MP3被盗,现正赶来指认物品时,嫌疑人明显很紧张了,但嘴里仍固执地说“反正这就是我捡的”。最后,在民警的心理攻势及无法抵赖的铁证下,王某先后交代了5月2日晚在滨海某小区通过用砖头砸车玻璃的方式对两辆汽车实施盗窃,以及在海源街某门头前盗窃皮卡车后车厢里的废旧电缆的事实,涉案总价值1300余元。
目前,王某已被滨海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记者 陈怀禹 通讯员 袁方 薛鹏飞)
潍坊新闻 · 聚焦 · 娱乐 · 社会 · 体育 · 科技 · 军事 |
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网潍坊频道(http://weifang.dzwww.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新浪微博(@潍坊大众网)提供新闻线索。 |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