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食用大豆油被检致癌
2013-01-03 12:07:00 作者: 来源:重庆晨网 我要评论
[提要]据介绍,质检总局近期组织了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8类产品的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2615家企业生产的2686种产品,263种产品不合格。
据介绍,质检总局近期组织了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8类产品的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2615家企业生产的2686种产品,263种产品不合格。
在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质量安全中,经常要吃的食用植物油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等180家企业生产的180种产品。其中吉林市天下粮仓工贸有限公司“东北纯”笨榨熟豆油(5L/桶)、黑龙江八旗粮油有限公司“八旗”大豆油(1.2L/桶),均发现了致癌物苯并(a)芘超标,实测值是标准值的2到3倍。据了解,苯并(a)芘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是致癌物及诱变剂。
而在抽查的90种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芜湖市徐氏炒货食品厂“徐昆”西瓜籽(15kg/袋,2012-08-17)糖精钠不合格,杭州鸿福食品有限公司的“鸿英”炒货老奶奶花生米(200g/包,2012-08-21)黄曲霉毒素B1含量是标准值的2.8倍。据悉,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最危险的致癌物,对人及动物肝脏组织有破坏作用,严重时可导致肝癌甚至死亡。
被查涉癌产品我市未有售
昨日,晨报记者对我市的大豆食用油以及炒货市场进行了走访调查,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新世纪、重百、重客隆等超市以及盘溪批发市场中,并没有被曝光的含致癌物的大豆食用油以及炒货出售。
在采访中,新世纪超市相关责任人介绍,要进入超市出售的商品,都必须要有国家质量相关部门的验证书,因此,能在超市出售的产品,在质量上绝对可以保证。
分享到:
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第一食品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于第一食品网,在使用本网所属内容时必须注明“来源: 第一食品网”及原创作者姓名。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第一食品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411-84542000-521。
更多新闻:
- 郑州诚信鸡蛋哥:墙拆了 诚信还在(图)2013-01-01 08:05:00
- 质检总局通报食用油检出致癌物2013-01-03 12:04:00
- 公安部追认尹进良等杭州萧山大火牺牲的三名英雄为烈士2013-01-03 11:19:00
- 争议“闯黄灯罚6分”行人亦有话语权2013-01-03 11:13:00
- 新交规"抢黄灯"规定或违法 专家:制定规章需考虑群众需求2013-01-03 10:50:0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