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工作拟予督查激励名单的公示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鲁办发电〔2022〕68号)相关要求,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文化和旅游产业工作督查激励实施方案》,经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择优推荐,通过评审的方式,拟确定济南市历下区等10个县(市、区)为2022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工作督查激励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电话:0531-51791639
邮 箱:jplyzb@163.com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