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梁小童 通讯员 张磊 潍坊报道
为进一步激发巡察干部队伍工作活力,推动巡察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临朐县制定出台《巡察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办法》,建立针对性强、可量化操作的综合考核体系,实现队伍建设、巡察质效双提升。
合理设置考核事项。《办法》充分考虑巡察办、巡察组工作实际,深入征求意见建议,分巡察办、巡察组2个层面组织实施,覆盖巡察机构全体人员。以巡察“前半篇文章”为主线,从业绩指标、信息宣传、日常工作3个方面对巡察组进行考核,其中重点突出业绩考核,细分为“发现问题线索质量、巡察报告质量、立行立改”等6项,分值占80%。立足“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突出组办协作,设置材料起草、信息宣传、会议筹备、日常事务4项考核指标对巡察办进行考核。同时,将表彰奖励、创新工作、大数据运用、工作纪律等9项工作作为加减分项纳入考核内容。
科学设定考核方式。《办法》按照一轮一评、动态打分、年终总评的模式,聚焦巡察质量和规范化、巡察信息和宣传、巡察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对巡察全过程和巡察质效进行评价。发现问题线索依据涉及责任人处理方式、主体身份及深入了解情况统筹赋分,巡察报告质量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巡察组情况汇报时现场考核评分,同时将答疑情况纳入考核;大数据运用、信息宣传等指标由巡察办统计量化赋分;巡察干部能力作风根据上级巡视巡察机构通报和被巡察对象、群众测评结果予以赋分。
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得分作为巡察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鲜明树立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干事创业导向,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工作局面,让“躺平式”干部躺不住,让混日子干部没市场,促使巡察干部自觉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以巡察干部敬业奉献、担当作为的良好风貌为高质量巡察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