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义务110”队伍 让出租车充当流动哨卡
2013-01-07 16:40:00 作者:薛汉珍 来源: 我要评论
[提要]目前,治安防范任务十分繁重,仅靠现有警力很难实现“打防控一体化”,就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成一支流动的防线,利用群众力量抑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四个潍坊”建设。
目前,治安防范任务十分繁重,仅靠现有警力很难实现“打防控一体化”,就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成一支流动的防线,利用群众力量抑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四个潍坊”建设。
让行驶在潍坊市区大街小巷的一辆辆出租车成为公安机关的义务“信息车”、“巡逻车”、“宣传车”,从而填补流动治安防控力量上的空白,筑起一道流动的治安防线。出租车夜晚工作时间较多,驾驶员是 “城市守夜人”,出租车驾驶员接触面广,与社会各种类型人员广泛接触,有较强的辨别能力和较高的防范警惕性。这些特点使出租车驾驶员有机会及时掌握各种违法犯罪信息,在治安防控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此,笔者建议,在创建“平安潍坊”、构建“幸福潍坊”的活动中,公安警方要努力发掘整合各种社会防控资源,组建一支由客运出租车驾驶员为主体的义务治安员队伍。
组建一支“义务110”队伍,采取出租车驾驶员自愿报名,警方严格选拔的方式进行,由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出租车驾驶员担任。主要承担着义务治安员的责任,其职责为:1、承担信息收集工作,收集社情民意、治安情况和违法犯罪线索;2、承担义务巡逻工作,随时关注身边的治安状况,每辆出租车上都要配备各巡区、辖区派出所处警民警的联系电话,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活动,及时拨打110或向公安机关汇报,及时通知警方尽快赶至现场处置,在必要时协助警方抓捕违法犯罪人员;3、承担防范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增强出租车驾驶员的防范意识,提高群众的防扒、防盗、防抢意识。
同时,建议潍坊警方对提供线索和信息的义务治安员及时给予奖励,以调动出租车驾驶员参加“义务110”队伍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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