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和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解读《潍坊市城市公共交通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重点规范了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与安全、监督检查等内容,自4 月1日起施行。
公共交通是城市综合交通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潍坊城市公共交通总体保持有序发展,目前共有运营车辆1517辆 ,线路97条,总长度1904.23公里,日运量34万人次,对于满足公众基本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场站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 不衔接、线路运营权运作不规范、日常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为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缓解和 治理交通拥堵,出台一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办法》分为八章,共四十六条。第一章是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发展原则、部门职责、财政保障、路网与 智能化建设等内容。第二章是规划与建设,主要规定了专项规划、规划的控制与落实、用地保障、公交设施配建、公交设施用地综 合开发、公交专用道以及公交企业补偿补贴等内容。第三章是运营管理,主要规定了运营权确定方式、授予主体、运营规范等内容 。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变相转让、出租;取得线路运营权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 停业、歇业;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第四章是运营服务,主要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义务、驾乘人员资格、从业人员守则、车辆运营标准、乘客义务、承担指令性任务等内容。第五章是运营安全,主要规定了政府和 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安全应急措施、车辆要求以及违禁物品、禁止行为等内容。第六章是监督检查,主要规定了定 期检查、服务评价、举报投诉、监督制度等内容。保障正常运营秩序和服务质量。第七章是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对公交企业及其 从业人员、相关部门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处罚标准。第八章是附则,规定了办法的施行日期。
此外,保护乘客合法权益是城市公交立法的重要指导思想。为了充分体现对乘客权益的保护,《办法》主要从三个角度进行了 规范:一是第二十七条规定运营中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行驶时,驾乘人员应当及时协调、组织乘客换乘同线路后续车辆,同线路 后续车辆不得拒绝换乘和重复收费。二是通过强化经营者的义务及对经营者行为的规范,达到保护乘客合法权益的目的。三是建立 监督和投诉受理制度,为使乘客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第六章第四十条做出了明确规定。
3月19日,记者在潍坊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看到,几辆崭新的公共自行车摆在空地上,和现在道路上使用的相比,这种明显更加轻便,也更加美观,而且骑起来特别轻松。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型公共自行车即将投入使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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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政府加大投入,实施了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不仅提升了市民的生活品质,整个小区面貌也焕然一新。据悉,2018年全市共提升改造97个小区、14685户,惠及群众44055人。此外,省住建厅印发通知,今年我市还有24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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