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6 13:07:00 作者:付生 来源:潍坊日报 我要评论
日前,记者从潍坊市环保局获悉,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恐怖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市环保局下发了《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情况,能迅速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根据《预案》,我市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把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相应发布红色(一级)、橙色(二级)、黄色(三级)、蓝色(四级)四档预警。其中,红色预警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市政府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政府发布;蓝色预警由县级政府发布。当发布红色、橙色和黄色预警时,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马上进入待命状态;同时根据预警级别,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潍坊新闻 · 聚焦 · 娱乐 · 社会 · 体育 · 科技 · 军事 |
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网潍坊频道(http://weifang.dzwww.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新浪微博(@潍坊大众网)提供新闻线索。 |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