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1 10:24:00 作者:李早花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潍坊10月21日讯 据潍坊晚报消息,10月19日下午,家住金都家园的周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在7月底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并预交了半年的房租。9月底,她被告知,她所租房屋的房东并非签合同时的“房东”,而这位“房东”的手机也已停机。
19日下午2时许,记者在胜利西街与安顺路交叉口附近的金都家园见到了周女士。周女士说,她们当初是在胜利街与月河路交叉口附近一个叫鑫锦盛的房产中介找到的这个房子。“房租一个月600元,我们交了6个月的房租和600元押金,同时还交了336元物业费,房产中介费300元,再加上一些其他的费用,一共交了5000多元。”周女士告诉记者,9月底,一位赵姓先生来到家中,并称他才是这房子的主人,之前的“房东”王龙实际是租客。
在周女士出示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承租方和中介方都签了字,出租方是“王龙”还摁了手印,但在物业交接表中的“房产证号”一栏却是空白的。“签合同的时候王龙没带房产证,他说第二天肯定带过来,但是后来就没见过他。”周女士说,中介公司门头挺大的,感觉很靠谱,根本就没想到王龙居然不是房东。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房主赵先生。“房子是6月23日通过别的中介租给王龙的,合同截止日期是9月23日,9月底我打电话给王龙想问问还租吗,结果他的手机停机了。”赵先生说,随后他前往房子却惊讶地发现已经是别人住着这套房子。
“中介公司收中介费就要负责,把资质都给审核好了。”赵先生告诉记者,鑫锦盛房产中介告诉他,当时王龙自称是房东女婿,所以他们就没有再审核。
记者按照合同上王龙留的电话号码拨过去,语音提示已经关机。记者前往为周女士提供房源的潍坊鑫锦盛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潍城旗舰店,工作人员吴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当初也没想到会这样。当问及是否审核过王龙的相关房产资质时,吴先生表示,王龙说自己是房东女婿,他们也就信了。
“签合同当天我们让王龙把房产证带过来,但是他没有带,说第二天的时候会送过来,我们就先把合同签了,但是后来王龙就没有来过。工作很忙,就把这事给放下了。”吴先生说,他们将通过王龙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找到他,帮租房子的人把钱要回来,尽量在21日左右把事协调好。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王建华说,王龙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但是中介在最初资质审核时就存在问题,若找不到王龙,中介应负全责将钱返给租房者。 见习记者 李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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