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山东新闻

山东鼓励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

2012-06-19 09:39: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山东省计划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基本建立起符合山东省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据了解,山东省今年将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政府投入,山东省级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并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资金仍有缺口的地方,将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比重。

  山东省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多种筹资办法,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信托投资、资产运营等方式筹集资金,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渠道。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鼓励政府选择符合条件的借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与保险资金进行对接,吸引保险资金以债权或不动产投资等方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今年山东省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8.24万套、廉租住房0.49万户、经济适用住房4.82万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万户,改造城市、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13.28万户等。

王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