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中国自14世纪就对钓鱼岛实施有效管辖

2013-05-16 10:40:00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黄尾屿 钓鱼岛问题 岛屿 钓鱼台 针路
[提要]洪武五年(1372年)正月,明朝派遣使臣杨载持诏书出使琉球,当时只能凭借中国航海人世代相传的“针本”,经由钓鱼岛列岛而至琉球。在明初,即14世纪70年代,中国已实施了对于钓鱼岛等岛屿的有效管辖,巡海可作为实际管辖的有力证明。

  原标题:从明清文献看钓鱼岛的归属(厘清钓鱼岛问题③)

  地名是活在今天的历史见证。在明代文献中,钓鱼岛又称“钓鱼台”,而更多的是称“钓鱼屿”。“屿” 即小岛,“岛屿”同义。从知识谱系来说,有关钓鱼岛等岛屿的明清文献,是自古以来钓鱼岛就是中国固有领土的现存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历史依据。从最早的关于钓鱼岛等岛屿的记载入手,循迹而下,可以凸显自明代以来钓鱼岛就是中国固有领土的历史事实,印证东海海上疆域形成的历史轨迹。日本官方无视历史事实,称钓鱼岛是“无主地”,实际上,不适宜人居的无人岛,不等于就是“无主地”。我们认为,只有在厘清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正本清源,对日本所谓“发现”、“无主地先占”之说,给以有力的回应。

  一、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使用钓鱼岛

  自古以来,中国沿海先民就与海洋发生了密切关系,浙江萧山跨湖桥“中华第一舟”的发现,证明早在8000年前中国先民就在东海开始了航海活动。古代中国航海的记载,所谓“舟子相传的秘本”,后称“针本”,伴随航海活动而产生,并世代相传。迄今所见,这类留传下来的航海记录以明代为最早。

  一般认为,最早记载钓鱼岛等岛屿的文献,是始撰于1403年的《顺风相送》明抄本。实际上,我们应该追溯到更早的时候,也就是从《三十六姓所传针本》开始。

  据陈佳荣先生最近指出,《三十六姓所传针本》见于琉球大学图书馆藏的琉球人程顺则《指南广义》之中(《清琉球程顺则〈指南广义〉》,香港《国学新视野》季刊,2012年夏季号)。查阅这部1708年汇辑的航海专书,其中《针路条记》抄引“针路”共14条,来源有二:一是引自《封舟针簿》的4条,其中3条注有“钓鱼台”之名,说明源自康熙癸亥年(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册封使团传授的《航海针法》,其源头则是明代永乐元年郑和等往东西二洋等处;二是《三十六姓所传针本》,共10条,有4条直书“钓鱼台”之名:一琉球往福州,一福州回琉球,一东涌山开船,一钓鱼台开船。

  《三十六姓所传针本》是三十六姓传承抄录的航海“针本”,而三十六姓源自何时?《明会典》中明确记载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明太祖赐福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二十五年,(琉球)中山王遣子姪入国学。以其国往来朝贡,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由此我们认为,有理由将原来以为明代文献最早记载钓鱼岛是在永乐元年(1403年)的时间,推前到洪武年间。

  《三十六姓所传针本》发现的意义就在于,强调了此类源于中国航海实践的传抄本在时间上的源远流长。赐姓在14世纪90年代,可以说是《三十六姓所传针本》的下限,那么,针本的上限又可推至哪里?从“针路”一词的形成时间来看,指南针是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在北宋年间中国人首先将之用于航海,徐兢《宣和奉使高丽图经》明确记载了船队使用“指南浮针”。从那时起,才可能产生“针路”一词,有“针本”的传抄。由此,可以认为中国航海人最先发现并作为海上航行标志予以命名和利用钓鱼岛的历史,最早或可上推至北宋初年发明指南针用于航海、出现针路的11—12世纪;而结合下面述及的明朝洪武初年派遣使臣出使琉球和明朝水军出巡“琉球大洋”的文献记述,最迟可上推至14世纪70年代。

  针本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并命名使用钓鱼岛的重要历史依据。据此,中国比日本人古贺辰四郎在1884年“发现”该岛,至少要早500年之久。

  二、明代中国最先在国际关系中界定钓鱼岛的归属

  明代是中琉通交之始。洪武五年(1372年)正月,明朝派遣使臣杨载持诏书出使琉球,当时只能凭借中国航海人世代相传的“针本”,经由钓鱼岛列岛而至琉球。钓鱼岛之命名和使用得到官方确认,自14世纪70年代定型下来。此后有明一代近300年间,明朝派出使团25次,而琉球入明朝贡达300余次;清朝继续沿袭这种关系,中琉两国经由钓鱼列岛的频繁交往长达500年之久,直至清光绪五年(1879年)琉球被日本吞并。

  迄今所见有5部明朝册封使的出使记录保存于世,为明代钓鱼岛归属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嘉靖十三年(1534年)陈侃《使琉球录》最早记述:“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说明中国与琉球国的边界以古米山为限。明代文献中古米山又作姑米山,即今天的久米岛。陈侃记述当时出使船上的琉球人望见古米山就认为到家了,足以说明古米山才是属于琉球的疆域。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郭汝霖《重编使琉球录》记载:“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指出赤尾屿是与琉球交界的地方,也就是中琉两国的分界处,印证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赤尾屿以近是明朝的领土。万历七年(1579年)萧崇业、谢杰《使琉球录》,重申了中琉两国之间海上疆域界限,《琉球录撮要补遗》中记有“去由沧水入黑水,归由黑水入沧水”,是历史上首次对琉球海沟(今称冲绳海槽)的记载。万历三十年(1602年)夏子阳《使琉球录》,强化了间隔于姑米山与赤尾屿之间的黑水沟,是中琉的天然界线:“且水离黑入沧,必是中国之界”。崇祯六年(1633年)胡靖《琉球记》又一次清楚地表明姑米山才是琉球国界。

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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