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每个家庭的幸福,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潍坊市公安局根据近年来我市发生的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总结出“未成年人出行十大交通危险行为”,提醒家长、老师教会孩子如何规避出行风险,也请各位家长、老师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
1.在车行道上随意追逐玩耍
民警提醒:马路不是自家的院子,家长平时一定要告诉孩子不要在马路上嬉戏玩耍。同时,在外出的时候家长也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提醒其注意安全。
2.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低头玩手机
民警提醒:生活中,有些学生因为赶时间或者图方便等,过马路非常“任性”,不走斑马线直接乱穿马路或翻越护栏,这样的行为十分危险,极易引发事故。行走在马路上时,注意力一定要集中,不要玩手机、戴耳机、打闹等,时刻注意过往的车辆以及道路的环境。
3.骑平衡车、电玩车或童车上路
民警提醒:平衡车、电玩车等儿童喜爱的玩具或器械不能上道路行驶,家长们一定要监护好自己的孩子,不让他们在道路上使用这些工具,同时家长们也不能带着孩子上道路使用。
4.下车不从右侧开门、不看后方来车
民警提醒:开车门是日常生活中很平常的动作,但实际上暗藏“杀机”,稍有不注意就会造成交通事故。
5.乘坐汽车时不系安全带
民警提醒:安全带是名副其实的“生命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3秒钟,而不系安全带,则有可能在事故发生的1秒钟,失去整个一生!
6.乘坐汽车时有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
民警提醒: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禁止在车内打闹嬉戏,避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更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
7.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或“黑校车”上下学
民警提醒: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要拒绝让孩子搭乘“黑校车”。
8.不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民警提醒:家长务必要重视学生外出交通安全,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管和教育,看好自家车辆,保管好车钥匙,莫让未达骑行标准的未成年人骑摩托车、电动车以及自行车上路。
9.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
民警提醒: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相当于汽车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到猛烈撞击,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因此,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10.在停车区域或车辆前后嬉戏
民警提醒:一次事故的发生,一个家庭的悲痛!在发生的儿童交通事故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汽车盲区而造成的!监护人带孩子在外面时,应当做到严加看管,不要让小孩离开自己的视线独自玩耍,避免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