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获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城区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61处。按照《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闯红灯设备将用于抓拍设置地点路口上的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卡口设备将用于抓拍设置地点路段上的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等违法行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