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18条青年人才新政来了

2022-09-13 16:13: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永莲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永莲 潍坊报道

  近日,潍坊发布青年人才新政,强化人才引育创新,加大青年人才集聚力度,大力实施“人才兴潍”行动,为把潍坊发展推向新高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新政包括更大力度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潍回潍留潍、拓宽青年人才引进渠道方式、优化青年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构建青年人才发展一流生态等四部分,形成18条具体措施,成为“30条”在青年人才领域的“加强版”“升级版”。

  (一)更大力度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潍回潍留潍

  大力引进硕博人才

  对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校、医院、科研院所、重点新型研发机构新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其中,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新全职引进的全球TOP200和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研究生补助期限为5年。

  对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镇(包括辖区内社区、村)学校和卫生院(卫生室)、重点新型研发机构新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其中,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新全职引进的全球TOP200和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补助期限为5年。

  四十万大学生集聚计划

  力争5年内,全市新引进大学生突破四十万人。对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新全职引进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其中,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新全职引进的全球TOP200和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5年。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全职引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

  技能人才提质计划

  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生活补助;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3年。

  (二)拓宽青年人才引进渠道方式

  实施“金种子”支持计划

  根据市内企业未来一段时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从本科以上高校中提前遴选一批有意来潍创新创业的优秀在校生,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信用合同”,给予一定学费补助,意向用人单位负责“金种子”学生的实习及实习期间生活补助。对毕业后全职到意向用人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所属的市级或县市区财政,按学费补助的3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每个用人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加大市外高校引才奖励

  对与我市产业关联度高、人才合作、人才引进成效明显的市外重点高校,每年给予每所高校最高50万元的奖励。

  激励驻潍高校留才

  设立“驻潍高校留潍奖”,以各驻潍院校(技工院校)近2年毕业生平均留潍率为基数,分别确定各院校留潍目标值,每增加2个百分点,按照增量生均大专生和学士本科生(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资格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每人1000元、2000元、4000元标准,给予驻潍高校学生就业部门专项支持。

  加大用人主体支持力度

  通过我市申报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的用人单位,进入最终评审环节的,市级财政给予每家用人单位3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给予企业负责人一次性支持5万元。

  实施人才返潍安置

  对毕业5年内或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本人、配偶或父母户口为潍坊并申请返潍的,按照“同级对口、双向选择、服从调剂”原则,经考察择优安置到我市空编空岗的机关事业单位。

  提升“才聚鸢都”引才“直通车”

  组织举办“名校师生潍坊行”“才聚鸢都—名校人才直通车”等系列品牌活动,对纳入品牌活动对接的“高精尖缺”人才,符合条件的,经评估认定可直接入选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支持范围。

  (三)优化青年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推进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改革

  我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常设岗位没有空缺时,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每年组织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引活动,适时发布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目录,落实部门选人自主权,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直接采取面试、专业测试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招聘。

  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才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分层级、分类别人才评价机制,推动高等院校自主评聘,扩大卫生职称制度“双自主”改革试点范围,畅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双通道”。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通过“直通车”制度申报高级职称。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推进高层次人才“双落户”制度

  支持校地联合引才育才用才,由驻潍高校制定并发布招聘公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博士研究生)与驻潍高校签订聘用合同,纳入驻潍高校正式编制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到联合引才的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

  (四)构建青年人才发展一流生态

  支持青年人才创业

  为符合条件创业的大学生和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照贷款利率不超过市场报价利率加0.5个百分点执行,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起贴息2%。

  完善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

  符合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含博士研究生),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按照“同级就近就优”原则对口安置。

  提高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对新来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对企业新全职引进的毕业于全球TOP200高校和全国学科评估A类专业,且本科阶段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可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专项购房补贴,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根据产业需要,自主确定具体高校名单和急需紧缺专业目录。

  提升人才公寓保障水平

  对新来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专科(高级工)及以上毕业生,可申请租住政府筹集建设的人才住房,每个租期2年、最多不超过3个租期,博士研究生首个租期免租金,其他类别人才的租金标准按同地段相近品质房屋市场租金的30%确定;第二、三个租期的租金标准,均按同地段相近品质房屋市场租金的50%、70%确定。来潍求职大学生7天内免费入住“青年驿站”。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符合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含博士研究生),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提高到我市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2倍,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与账户余额挂钩。

  开通子女就学绿色通道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含博士研究生)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时,由教育部门按照尊重本人意愿、就近方便的原则,简化办理流程,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入学。

  本措施有关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已有明确资金来源的按原渠道执行,未明确由市财政或同级财政承担的,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本措施与我市现行政策有交叉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于2022年4月27日之后新引进到我市工作的人才,符合本措施认定标准的,可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本措施解释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商市直有关责任单位负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各部门咨询电话:

  市委编办0536-8789704

  市教育局0536-8096381

  市人社局0536-8269393、8096827

  市住建局0536-809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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