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潍坊中支:315特刊之老年人投保那些事儿——买了多份的医疗费用险,为什么不能重复超额赔

2021-03-22 13:40:47 来源:  作者:

  2020年的年底,张大妈在接送孙子放学时,骑行电动车与一轿车发生碰撞,张大妈和孩子不同程度受伤,交警判定张大妈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治疗结束后医疗费共计1.5万元。轿车车主的保险公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医疗限额内赔付完成。

  张大妈想起来,老伴曾经给家人在平安购买过一份意外医疗险,立即咨询了平安产险,经核实:张大妈医疗费三者责任方交强险已全部赔付,于是平安产险耐心的和张大妈解释,按照意外险合同约定张大妈已从其他途径获得全部补偿,本次事故,医疗费不在重复报销。张大妈非常不理解,表示自己交的保费,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工作人员考虑张大妈年龄大,对于法律条规不太理解,又一次进行安抚,张大妈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解释下,终于明白,夸赞说:“姑娘你们服务真好,我年龄大了,给你们添麻烦了”!

  保险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对保险人而言,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及时的补偿,对保险公司而言,其权益也能通过损失补偿的限额而得到保护,而且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保险条款一般都会明确如果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则保险人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及国家对保险行业的支持,客户对保险的认可程度也越来越高,保险作为转移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的有效手段也越来越得到大家的认可与选择,但面对多重多样的保险产品,大家在购买时,一定要理性消费,合理投资,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老年人这个特殊群体,理解能力有限。对于保险条款不能完全理解,作为保险公司更加有义务提醒客户,多方位考虑客户的需求(如联系老人子女)。真正做到多一份保障,多一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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