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男子张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后,竟采取破坏路口公益广告牌的方式,发泄心中不满。昌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经多方调查,根据嫌疑人的特征,循线追踪锁定其身份。被传唤到派出所后,张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3月19日,记者获悉,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图为张某故意毁坏的一处公益广告牌;张某接受讯问。
生活遭遇不顺,故意损毁公益广告牌发泄
今年47岁的张某是昌乐县鄌郚镇人,在县城租房居住。1月26日,张某返回昌乐县城后,工作上遇到烦心事,又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了冲突,他认为自己被欺负了,心中十分抑郁。当时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张某平日待在租住处,只有采购物资时才外出,由于无人倾诉,心中苦闷不断加剧。
张某有一次外出采购物资时,返回住处途中发现路口护栏上安装有拥军、城市建设公益广告,忽然想起自己受到的委屈,竟萌生了破坏公共财物发泄的念头。他来到广告牌前,抬脚用力猛踢,伴随着一声沉闷的爆裂声,广告牌被踢坏了一角。
张某四下张望了一下,见路上行人稀少,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破坏行为,这让他心中暗自庆幸。从那以后,张某又先后来到昌乐县汽车站附近路口、昌乐县世纪美联购物广场路口等处,采用脚踹、手撕、用树枝划等手段故意损毁十余处公益广告牌,造成经济损失8000余元,而且影响非常恶劣。
昌乐县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多处公益广告牌遭人为损毁,多方调查未果,遂向昌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警方经多方调查,很快便锁定嫌犯信息
接警后,民警经多方调查发现,遭破坏的公益广告牌主要集中在昌乐县汽车站及昌乐县世纪美联购物广场附近,判定嫌疑人是在采购物资时进行破坏,或就居住在附近。同时,民警根据现场的痕迹判断,嫌疑人破坏公益广告牌带有一定的随机性,既没有采用特定的破坏工具,也没有在破坏公益广告牌后带走此处的其他财物,明显属于毁坏公共财物发泄情绪。民警调看了事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并采取了蹲点守候等措施,发现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经常出现在被破坏的公益广告牌附近,每次都鬼鬼祟祟,形迹十分可疑。民警根据该男子的体貌特征循线追踪,很快便锁定了其身份。
3月12日,民警找到了张某的住处,依法将其传唤到派出所。经讯问,张某对故意破坏公益广告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月19日,记者从昌乐警方获悉,目前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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