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安丘通报10起侵害群众利益及腐败问题典型

2017-04-25 14:12: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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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2017年以来,潍坊安丘市各级纪检组织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现将近期查处的10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大众网4月25日讯(记者 张坤)2017年以来,潍坊安丘市各级纪检组织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现将近期查处的10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实验中学原校长刘振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刘振华在担任安丘市实验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13年8月至2016年春节前,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9000元,为他人在图书订购、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2017年4月,刘振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安丘一中原副校长李清海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3年3、4月份至2016年春节前,李清海利用担任安丘市第二中学副校长和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教材经销商孙XX、潘XX等人所送现金及购物卡价值共计59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7年3月,李清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大汶河旅游开发区胜利何家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光星、村会计吴光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1993年,胜利何家屯村集体出资,以该村村民吴XX名义入养老保险,支取的养老保险金归集体所有,入村集体帐。2000年4月至2013年3月,时任党支部书记的吴光星支取了吴XX养老保险金18049元,用于偿还其为集体所贷款项的部分贷款利息,未入村集体帐。2017年4月,吴光星、吴光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凌河镇小庄村党支部书记刘纪元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刘纪元在任小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村两委集体研究,将该村低保户的低保金取出分给村里的其他老人,2015年和2016年共违规发放低保金27650元。2017年4月,刘纪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凌河镇小庄村原村主任王洪财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王洪财在任小庄村村主任期间,该村村两委集体研究,将该村低保户的低保金取出分给村里的其他老人。2013年春节前和2014年春节前分两次将该村低保户的低保金20700元分给本村其他老年人。2017年4月,王洪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盛镇尚庄村村文书任茂智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7月,任茂智未及时将村民辛XX死亡信息上报镇劳保所,未及时销户,导致辛XX亲属冒领养老金。2017年3月,任茂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盛镇龙王庙村村文书王法进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4月,王法进未及时将村民秦XX死亡信息上报镇劳保所,未及时销户,导致秦XX亲属冒领养老金。2017年3月,王法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盛镇娄子村村文书辛希华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4月,辛希华未及时将村民辛XX死亡信息上报镇劳保所,未及时销户,导致辛XX亲属冒领养老金。2017年3月,辛希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盛镇郭家庄村村文书郭庆祝工作失职问题。2010年7月,郭庆祝未及时将村民张XX死亡信息上报镇劳保所,未及时销户,导致张XX亲属冒领养老金。2017年3月,郭庆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景芝镇大兴村党支部书记刘春法截留村民低保款抵顶修路捐款问题。刘春法在任大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征得村民张XX同意的情况下,将其2010年低保金400元作为张XX修路捐款,记入村集体收入。2017年4月,给予刘春法诫勉谈话处理。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廉洁履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组织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区域和部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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