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潍坊新闻

不少市民收到领"传票"电话短信 法官也不例外

2012-10-26 08:45:00    作者:贾慧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法院送达传票通常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直接送达,必须由两名工作人员携带工作证到当事人驻地,将法律文书、开庭诉状、法院传票等交到其手中。”张子辉表示,现在有许多类似的诈骗行为,扰乱司法秩序,希望市民不要上当受骗。

  没有惹上什么官司,怎么会收到法院传票?10月24日,市民张先生收到了一条利用送达法院传票诈骗的短信,让他很是气愤。据了解,近期我市不断有市民接到通知领取法院传票的诈骗电话或短信,不少人将信将疑,也有人上当受骗。对此,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子辉介绍说,这类电话也打到过法院办公室。并提醒市民正规送达传票只有四种方式。一旦接到类似的诈骗电话或短信,应当第一时间报警。

  蹊跷

  短信通知领取“传票”

  24日下午,在潍城区向阳路上班的张先生突然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短信上的内容让他吃了一惊,原来是法院让他领取法院传票:“法院通知:您有份传单须在下午5:00前领取,否则将立即执行,详询0536-5959***。”

  张先生细细想来,自己并没有惹上过什么官司,怎么会无缘无故被告了呢?他试着拨打了短信留下的电话号码,一名女子接起电话后,张先生咨询是哪家法院,对方表示是坊子区人民法院。张先生又问女子的姓名、所在的审判庭等,没想到对方一听这些,不耐烦地说了句“你管我哪个庭干什么”,随后挂了电话。张先生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个骗局!

  无独有偶,奎文区的王女士也接到过类似的电话。大约两三个月前,一个电话打到了她家,接起电话来,对方是电话录音,表示王女士有一张法院传票未领取,详情拨“0”,王女士立即拨了“0”。一名操着南方口音的男子问她有什么事。王女士表示要查询法院传票后,对方询问她传票号是什么,王女士说没有。接着,对方又让她报姓名,一番“查询”,对方表示确实有一张法院传票,说王女士在天津的信用卡被透支逾期未还,因此遭到了银行的起诉。王女士并没有办过透支卡,更觉事情蹊跷。挂电话后,她立即咨询了自己在公安系统的一位朋友,这才知道,自己接到的是一个诈骗电话。

  解惑

  传票送达仅四种方式

  10月25日,记者来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采访了立案庭庭长张子辉。他表示,近期,就连他跟一些同事也屡次接到类似的诈骗短信,骗子竟然将诈骗电话打到法院的办公室,令大家哭笑不得,也更是气愤。

  “法院送达传票通常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直接送达,必须由两名工作人员携带工作证到当事人驻地,将法律文书、开庭诉状、法院传票等交到其手中。第二种方式是留置送达,法院工作人员见到当事人后,当事人不配合,不签字,拒收,那么就由其所在街道、单位、村落等相关人员来到现场充当见证人,法院工作人员将传票留给当事人后,由见证人签字,此过程进行拍照固定证据。第三种方式就是邮寄送达,不需要打电话、发短信,邮政局特快专递人员直接将传票送给当事人进行签收,后邮递员再将回执单带回法院。”张子辉告诉记者,除了通过以上这三种送达方式,在极个别的情况下,法官也可能会直接给当事人打电话,通知他到哪个庭找哪个法官领取传票,但是这种情况极不常见。

  “除了这几种方式,再也没有其他送达传票方式了。”张子辉表示,法院传票由诉讼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负责送达,近年来,服务大厅也收到过不少市民咨询传票事宜,骗子的诈骗犯罪越来越猖獗,市民一定要谨慎对待。

  支招

  留联系电话即为骗局

  近几年,有不少市民接到过类似的电话,或者收到过类似的短信,不乏上当受骗者。根据骗子的提示,受害人会将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透露给骗子;或在骗子指引下,通过银行自动取款机将卡上的钱转至骗子提供的“安全账户”上;还有的骗子往往指引受害人在自动取款机上进入英文模式设置“密码保护”,期间盗取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

  张子辉告诉记者,识破骗子的伎俩其实非常简单。“法院通过电话方式送达传票,从来不会给当事人留下一个咨询联系电话。一旦接到的电话中,对方留下联系电话,就说明了这是诈骗行为。另外,法官电话送达传票时,会说明传票具体领取地点,比如到哪个审判庭,找哪个法官领取等,如果说不明白也证明是骗子的电话。”另外,骗子在送达传票的短信里,往往还会注明“否则立即执行”,“许多市民看到这句话就吓坏了,其实传票怎么可能‘立即执行’呢?传票只是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等,并没有可执行的内容,执行的内容要等开完庭法院下达判决通知书后才会有。”

  张子辉表示,现在有许多类似的诈骗行为,扰乱司法秩序,希望市民不要上当受骗。一旦接到类似电话或收到类似短信,市民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或到电信部门投诉举报。(文/图 记者 贾慧)

王亮家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