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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冶源镇村民:一步步尝到"新农合"的甜头

2012-10-23 09:51:00    作者:沈晓茜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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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潍坊10月23日讯(记者 沈晓茜)记者从潍坊市卫生局获悉,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新农合制度试点工作在潍坊各县市区农村迅速展开,10年间,新农合制度从低水平起步,逐渐成熟和完善,目前潍坊市农民参合率达到99%,人均筹资额达到300元以上,从根本上解决了潍坊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记者从临朐新农合办公室了解到,2003年,潍坊市临朐县新农合试点工作首先在临朐县柳山镇展开,经过几年试点,2008年初,临朐县农民每人缴纳15元,各级政府给予每人补助40元,人均筹资标准为55元。截止2012年底,临朐县基本达到参合率全县覆盖。

  “几十元就能解决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当时,很多人都抱着怀疑的态度,很多人甚至当成笑话。”在临朐冶愿宋庄村农村合作医疗卫生室工作了二十几年的冯医生告诉记者。“新农合刚在我们村展开时,每人缴纳15元,各级政府给予每人补助40元,人均筹资标准为55元,随着时间推移,受益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民渐渐尝到‘新农合’的甜头,这参合的人就一年比一年多了,现在新农合基本覆盖我们全村了。人上了年纪,各种病就找上来了,幸亏有了新农合,不然这日子都不知道该怎么过。”

  临朐县是潍坊市劳动力输出大县,外地打工农民较多,为解决好这些在外打工农民的“就医难”问题,临朐县在2008年调整报销办法,因病在输入地住院治疗的,出院后可持相关证明材料随时回原籍乡镇卫生院报销,也可以在年底返乡后集中办理。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县外经商或打工的农民,在输入地住院治疗的,报销标准与转诊县外的相同。解决了长久以来外出打工农民在外地看病无法报销的问题。记者联系到新农合“漫游服务” 首批受益者马大爷家人,“我们家人都记着,那是2007年,我父亲因意外事故受伤,在外地住院治疗13天,花了16000多元,没想到,我们春节回家过年时,正赶上这么好政策,寺头镇卫生院根据情况为我们报销了1591元医药费,感谢政府的好政策,让我们过了个安稳年。”

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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