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2-03 14:30:00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区)委宣传部、教体局(文教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团委: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安委办[2020]3号)、《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及《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实施细则》(鲁消[2020]244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坚持社会共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从安全价值、安全伦理、安全认同、安全意愿、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统称“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进企业主要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企业防控火灾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筑牢消防安全管理防线。

  (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农村主要是提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农村消防安全宣传组织体系、展示平台等工作机制,拓展安全宣传手段,全面提升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社区主要是建立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初期火灾处置能力,提升社区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和逃生自救能力。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技能。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浸润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造火灾形势稳定的社区生活环境。

  (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学校主要是推动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内容,保障师资、教材、时间、场地等教育资源。推动建立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共建协作,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能懂常识、能自救。发挥育人功能,强化学生和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理念。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家庭的主要任务是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以居家火灾防范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普及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发挥“教育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积极作用。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配合)

  三、工作标准

  (一)进企业

  1、有工作制度。明确自身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工作管理考评,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档案。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为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2、有宣传阵地。企业应利用休息区或其他人员集中的区域建立至少1处固定消防安全宣传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模拟体验室,鼓励地方政府与企业共建共享消防安全教育体验场所,满足消防安全培训需要。定期组织员工到辖区消防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3、有培训演练。依托企业微型消防站、应急消防处置力量组建消防宣传志愿队伍,依据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须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懂三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疏散演练。每半年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1次消防安全培训。

  4、有警示提示。做好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重要岗位应张贴火灾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示意图或悬挂张贴标识标语,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报刊、提示卡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和提示。

  5、有文化活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鼓励员工创作消防安全文化作品,通过消防安全文化软实力夯实消防安全硬指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全体员工观看1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

  6、有奖惩机制。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火灾隐患”活动,公布火灾隐患举报平台,健全奖惩机制;依法建立消防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加大举报奖惩力度,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保护社会、集体和个人的消防安全权益。

  (二)进农村

  1、有工作制度。明确自身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制定消防宣传工作制度,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内容。乡镇、街道办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情况纳入文明、综治考核范围。村委会制定《村民防火公约》,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措施。

  2、有宣传队伍。各地因地制宜,组建乡村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安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科技志愿者、科普信息员等在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调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引导广大乡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3、有宣传阵地。依托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站、室、点),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警示牌和宣传资料;在主要道路至少设置1处固定消防宣传栏。充分发挥图书室、活动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功能,在乡村公共场地、人群聚集地合理设置消防安全橱窗,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4、有培训演练。每年对村“两委”成员进行消防培训。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消防日以及农闲、节庆、集市、庙会、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一对一”帮扶。完善农村火灾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区划标识等,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火灾疏散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5、有警示提示。结合各地实际,利用“村村响、户户通”广播、惠民电影、流动科技馆、“科普中国”“科学辟谣”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示。古村寨、文物古建筑、山林等火灾防范重点部位设立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性标语,提示村民和游客注意防火安全。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处设置明显标识及操作规程,提醒村民正确使用。

  6、有文化活动。依托共青团、妇联、文化和旅游等相关组织和行业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宣传下乡咨询服务活动;每年至少举办1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演出,鼓励民办文艺团体、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进行消防安全文艺创作。

  (三)进社区

  1、有工作制度。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县、科普示范县(市、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以及“安全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等创建评定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与《居民防火公约》,发挥社区内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应急力量、社区安全网格员在安全宣传中的作用,推动建立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体系。

  2、有宣传队伍。建立社区专兼职消防安全宣传员制度,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消防安全宣传员、监督员,明确1名专干负责消防宣传工作,至少聘请1名消防宣传大使,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等加入消防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

  3、有宣传阵地。设立社区消防宣教室,有条件的社区可建设消防安全体验场所,配备消防宣传资料、常用消防器材、消防体验设施。各社区、住宅小区至少设置1处消防安全宣传栏、橱窗,有条件的社区可依托社区休闲文化场所打造消防主题教育公园,增设固定消防体验设施。

  4、有培训演练。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全国科普日等节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社区实际,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到当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每年“119”消防宣传日举办1场消防安全专题体验教育活动。

  5、有警示提示。每栋住宅楼至少张贴1张疏散逃生示意图,消防设施器材张贴消防标志标识。加强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普及和宣传,张贴相关宣传内容,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消防车道标识。在社区电子阅报栏、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每天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

  6、有文化活动。将消防宣传教育融入社区文化建设,鼓励社区文艺爱好者开展消防安全文艺创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送消防安全文艺节目进社区等活动,定期开展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消夏晚会、社区演出等活动,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四)进学校

  1、有工作制度。各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每年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至少明确1名专职教师负责消防安全课程讲授,建立校外消防兼职教员队伍。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每学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确保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个落实”。

  2、有宣传队伍。建立校外消防兼职教员队伍,鼓励高校建立消防安全学生社团,发动学生参加各地消防宣传志愿服务队,积极创作消防安全文化作品,开展消防安全文化宣传演出,对城乡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3、有宣传阵地。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设置消防宣传教育栏,每季度更新;校园电视、广播每月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张贴消防安全须知和疏散示意图。设立消防安全角,提供消防安全知识读物借阅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校园消防科普体验馆或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和模拟体验装置。

  4、有培训演练。幼儿园及中小学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实践活动内容,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寒暑假作业融入消防安全知识。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开设消防技能选修课程。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开设1堂消防知识课、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进行1次灭火实操、体验1次消防站开放。

  5、有主题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教学活动,每学期针对教师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主题征文比赛、消防动漫大赛等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寒暑假开展假期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在“119”消防宣传日前后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五)进家庭

  1、有工作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将消防科普教育阵地建设纳入城市公共安全教育统筹规划,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定期宣讲防火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等活动。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引导家庭成员将消防知识融入日常生活,营造家庭消防安全氛围。

  2、有宣传队伍。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与“进校园”相结合,倡导校园消防志愿服务队走进家庭开展消防知识宣讲,组织开展查找家庭火灾隐患、绘制“火灾疏散预案与逃生路线图”、按照逃生路线图进行逃生演练等活动,引导家长与孩子共同完成消防安全作业,提高家庭成员自救逃生能力。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与“进社区”“进农村”相结合,通过社区、农村集体活动向家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家庭成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自觉维护小区楼道、消防车通道畅通,主动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

  3、有警示提示。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家庭消防安全常识,提示家庭成员外出关闭电源和液化气、天然气总阀门,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防止飞火入户,提示教育儿童不玩火;协助、提示独居老人或生活能力有障碍的群众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4、有设施器材。倡导家庭基本消防安全保障投入,建立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至少配备1套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有条件的地区帮助弱势群体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5、有文化活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争创活动中,定期组织居民开展家庭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评比表彰一批“消防安全好家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督促有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加强本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纳入本单位消防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内容,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级政府应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统筹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传统和新兴媒体要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督导考评。各级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实施办法,并作为消防工作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落实奖惩措施,确保任务落实。

  市委宣传部 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应急管理局 共青团潍坊市委 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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