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消防救援大队,省级媒体驻潍各新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新闻工作者宣传消防的热情,展现潍坊新形象和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良好风采,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潍坊消防新闻奖申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作品时间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通知下发之日止,符合《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1)相关要求的作品,均可申报。
在驻潍的中央、省、市、县(区、县级市)级新闻单位从事消防宣传报道工作的记者,全市各级消防宣传岗位人员均可申报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
二、申报要求
(一)潍坊消防新闻奖的申报
参评作品分为图文、视频、新媒体三类(含在网站首发的文字、图片、视频新闻,微信、微博首发的新闻,抖音号首发的短视频)。
参评作品需报送作品电子版及《潍坊消防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报刊类需提供作品整张版面电子图,视频类及新媒体作品需提供视频原素材及作品网址,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的申报
申报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需填写《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3)电子版。
三、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消防救援大队对报送作品进行初选,报送媒体刊播稿件时,请做好沟通,同一内容稿件不得重复申报。各地、各单位申报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按照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1)中奖项设置要求上报。申报作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作品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请各地、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参评作品及优秀工作者(各地报送不少于3个优秀作品,1名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发至495255939@qq.com邮箱。
附件:1、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评选办法
2、潍坊消防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3、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
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
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评奖宗旨
奖励奋战在消防宣传战线的新闻工作者,展示潍坊市消防宣传工作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更多更好贡献消防宣传作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工作,营造消防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潍坊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评选条件
(一)潍坊消防新闻奖
1、凡2020年1月1日起至通知发布之日止,期间在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评选;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2、参评作品应符合党和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的作品。
3、作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
4、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5、以消防工作或消防指战员生活为主要表现内容,以消防工作相关社会人员和消防指战员为主要表现对象,真实生动地反映消防工作;对同一事件的同载体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6、作品字数要求
报纸作品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申报时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其中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与深度报道类作品中,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不超过3000字,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以每篇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
7、作品时长要求
电视视频消息类作品不超过4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单件作品以所申报的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访谈类作品不超过1小时;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
8、对存在问题的作品,把握好下述评选标准
(1)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和事实交代不清、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除外)等情况作品,不得获奖。
(2)出现下列情况不得获一等奖: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存在使用成语不规范、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词语搭配不当、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除对重大突发新闻事件的报道外,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
(3)同一件作品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不得获一、二等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之外的内容,差错达5处,不得获奖。
(4)标点符号不准确不影响文意和记者现场采访口误非原则性错误的作品不受影响。
(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守党和人民立场,业务水平精湛,恪守职业道德,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作风优良,在中央、省驻潍及市、县级新闻单位从事消防宣传报道工作1年以上的记者,从事消防宣传岗位1年以上的宣传员均可参加评选;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不予评选。
三、奖项设置
(一)潍坊消防新闻奖
在县级以上媒体、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上公开发表的优秀消防作品。
(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
(1)驻潍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市级主流媒体等新闻单位可推荐从事消防宣传报道的专职记者;
(2)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宣传部、消防救援大队可联合推荐当地主流媒体从事消防宣传报道的新闻记者或消防宣传员;
(3)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救援支队从本级机关推荐在消防宣传报道方面贡献和成绩突出的个人。
四、评选数量
潍坊消防新闻奖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设奖数31个。
(一)潍坊消防新闻奖
优秀图文、视频、新媒体类作品奖获奖作品不单独分类: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2个。
(二)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
潍坊优秀消防新闻工作者10名。
五、评选机构
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组织评选活动,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等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科,办公室主任由支队新闻宣传科负责人兼任。
六、评选程序
(1)申报: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下发通知,由各县市区及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根据要求申报奖项,报送有关材料;
(2)评选:采用评委集中评选等形式,按项目分类进行评选;
(3)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奖励办法
按照评选程序评审出的新闻奖、优秀新闻工作者由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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