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2023-02-15 15:41:01 来源: 潍坊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陈曦

  潍坊鸿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66家企业(名单附后):

  通过我局和潍坊高新区税务局联合筛查,潍坊鸿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66家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并通过现场核查已不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也无法取得联系,构成《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拟对潍坊鸿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66家企业作如下处罚:

  吊销潍坊鸿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66家企业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和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规定,上述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上述企业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536-8880591。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潍坊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