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3 09:44:00 作者:学金 来源: 我要评论
加快建设幸福潍坊 不应将他们遗忘
改革开放以来,外来务工群体为城市建设管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也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成为易被城市忽略和遗忘的人群。搞好外来务工群众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外来务工子弟的教育与服务管理,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幸福潍坊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因此,加快建设幸福潍坊,不应将他们遗忘,建议注重加强外来务工群体精神文明建设。
一、转变观念,把外来务工群体的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总体规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对外来务工人员,我们要彻底转变重“使用”轻“教育”的现象,加大其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二是转变人文理念。切实树立“同工同酬”、“同城同酬”的保障机制,坚持在政治上平等不排斥,在评选先进、选举代表、参与城市管理时,都应有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在教育上坚持重视不歧视,废止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种限制政策,共享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的成果,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人文关怀,真正融入到城市中来,更加全身心地投身到城市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中。
二、健全网络,使外来务工群体的精神文明建设有组织保障
一是,健全“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分别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各级外来务工群体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系,并吸纳素质较高,有一定威信和能力水平的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加强对外来务工群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要求各用工单位设立外来务工群体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在一些用工规模较大的单位设立外来务工群体教育管理服务站和外来务工人员夜校,对他们进行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卫生防疫、业务技能等教育。三是,进一步明确公安、劳动、工商、新闻、宣传等部门在外来务工群体教育管理的职能,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优势,把外来务工群体纳入管理和教育渠道;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外来务工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三、改善环境,为外来务工群体提供良好的文化生活环境
一是要改善外来务工群体的文化生活。要在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地方构建完备的外来务工群体文化服务网络。各用工单位要因企制宜,逐步建立包括多功能厅、篮球场、阅览室等文体设施,力所能及地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一些文化体育活动。要加大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文化市场整治的力度,有效杜绝和制止非法文化活动和不良文化现象侵蚀毒害外来务工人员的身心健康。二是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群体基本医疗服务、养老保险和生活困难救济等有关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在社会保障机制等方面与常住市民衔接并轨。要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本着“就地建设,属地租住,相对集中,设施配套”的原则,建设一批“建设者公寓”、“廉租房”等,以廉租的形式租给外来务工人员。
四、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外来务工群体的综合素质
要致力针对他们文化、知识、技能的实际,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帮助他们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把党对外来务工群体的各项政策教给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用形势政策,统一城市化的思想和行动;把城市管理的法规教给他们,培育他们的城市意识,增强他们热爱城市、爱护公物的观念;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开展文化知识、法律常识、计划生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教育及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五、开展活动,寓思想道德教育于各类活动之中
一是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吸引外来务工人员报名参加,体现“第一故乡,第二故乡”亲如一家共建和谐的主题。二是要组织群众性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着力探索创建活动的新形式,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建设者之家”、“文明新市民”等创评活动,增强他们与本地干部群众的亲和力,并在创建活动的实践中,展示新时代外来务工人员的形象和风采。
六、分类指导,使外来务工群体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对基础好的外来务工人员要指导他们在提升人生价值,弘扬时代精神,树立文明新风上做文章;对基础一般的外来务工人员,要指导他们从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内容入手,树立他们立业先立德的思想观念,培养他们的城市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行为;对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党员纳入党组织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或进行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等形式进行培训教育。
七、强化外来务工子弟的教育和服务管理
一是建立外来务工子弟学校。采取个人投资、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外来务工子弟分布范围,筹建几所外来务工子弟学校。二是加强外来务工子弟的服务管理。对于外来务工子弟,要加强服务管理,由街道、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走访摸排、逐一登记,并依据外来务工子弟现实需求如上学、就业等给予相应的服务管理和热情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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