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4 11:11:00 作者: 来源:青年导报 我要评论
《我是歌手》昨晚落下帷幕,“歌王”顺利产生,羽泉战胜大热门林志炫,最终问鼎。不过,羽泉夺冠还是引发欢乐吐槽,甚至有网友认为这又是湖南卫视自导自演的“一幕大戏”,观众被耍了。但笔者认为,羽泉夺冠无可厚非。尤其在帮帮唱环节,在邓超助威下,羽泉以超强优势领先林志炫15个百分点,从而奠定了胜局。尽管林志炫在最后结局小胜一层,但仍旧惜败。
不可否认,羽泉夺冠有实力因素。驰骋内地歌坛十数年,他俩已成最具实力和人气的内地组合。而且,自登上《我是歌手》舞台,两人成绩就没有差过,基本上都在前三名徘徊,实力不可小觑。羽泉在帮帮唱环节非常巧妙地请来人气男星邓超,加分不少。此环节中,三人合力献唱黄征的《奔跑》与羽泉的《冷酷到底》,混搭成功,现场歌迷气氛也被燃至前所未有的high,足见邓超人气之旺。也就是在这个环节,羽泉获得近30%支持率,林志炫却落后一半左右,这也一举奠定了羽泉“歌王”地位。为此,有网友戏谑道:原来邓超才是真正的“歌王”,邓超才是“王(“歌王”羽泉)的男人”。
帮帮唱环节“大败”,让人为林志炫惋惜。不过,昨晚比赛,林志炫的发挥的确不非常完美。两首歌虽难度超高,但熟知度远逊于《奔跑》《冷酷到底》,所请嘉宾人气也不及邓超。对现场观众评审而言,歌手的歌技、歌艺固然重要,但非决定性因素。对他们来说,熟悉度、传唱度才最关键,因此,让500名现场观众当大众评审的《我是歌手》只能是一档“选人气”的节目,谁现场人气高,谁就可能夺冠军。
当然,羽泉夺冠还有其他因素可探。就内地娱乐节目而言,政治正确永远第一位,《我是歌手》必须如此(《中国好声音》第一季梁博借《我爱你中国》逆袭夺冠就是一例)。因此,微博上有人称港台歌手夺歌王不太可能的传言也得以验证。相比之下,港台歌手较自由,言谈举止鲜少顾忌。夺冠后如果被网友扒出有不利于两岸团结合作的言论,那对《我是歌手》来说将是致命的。而且,以前没这种言行,不代表以后不会有...为保险起见,选内地歌手为歌王最靠谱。再者,港台歌手所选歌曲多为情歌,对某些部门、人来说尚属“靡靡之音”,是不健康、不阳光、不够主旋律的代表。
湖南卫视曾因“政治"不正确"”吃过“大亏”。当年《超级女声》通过观众手机短信投票选出李宇春(也有被传是湖南卫视内定)为冠军后,国内部分人士及西方媒体将此作为中国“民主选举”的新尝试,李宇春更被西媒奉为先锋大捧热捧,甚至登上《时代》封面,却甚少关注她的歌声...这也一度使国内主流媒体“封杀”湖南卫视选秀节目,“封杀”李宇春。再后来,限娱令出台,选秀节目不得再设置观众手机投票形式...前车之鉴,湖南卫视绝不会好了伤疤忘了疼。
需要补充的是,羽泉自出道以来,始终坚持着积极、健康、阳光的形象,且没有负面新闻,传唱歌曲也多以励志为主,非常适合做主旋律大背景下的“歌王”。
其实,《我是歌手》就是一场娱乐游戏。湖南卫视借此重振收视率,过气歌手借其大肆吸睛(金),歌迷观众也能从中得到不少快感,广告商砸钱却也赚了不少人气,可以说是你赢我赢大家赢。如果过于纠结谁夺冠军、“歌王”,势必让节目的欢乐、快感大打折扣。一场“秀”,认真就输了!关键在于,不要忘了心中的“歌王”。来源青年导网)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