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8 09:07:00 来源: 我要评论
安丘的李某为了开车方便,竟套用他人的车牌挂在自己的轿车上。未曾想,所套车辆号牌因多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等被列入交警综合应用平台“黑名单”。当他开车途经高密时,被高密交警缉查布控预警并现场查获。
3月21日上午9时20分许,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缉查布控系统发出的预警指令,称一辆车牌号为鲁VD6***的灰色轿车正沿康成大街由西向东行驶,涉嫌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等5项交通违法。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赶往康成大街与利群路交叉口布控。几分钟后,民警成功将嫌疑车辆截停。
民警发现,这辆灰色尼桑科雷傲轿车的前后车牌有些不一样,民警要求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声称驾驶证遗忘在家里,只出示了行车证。民警发现行车证载明的是“鲁VX7***”。驾驶员承认所悬挂的“鲁VD6***”号牌是套用的。经进一步查询显示,“鲁VD6***”号牌与之对应的是一辆神龙富康轿车,而且还存有10条未处理的违法记录。
执法民警连人带车扣回中队。经进一步调查,驾驶人李某今年39岁,安丘人,因为平时开车违法罚款太多,他“自作聪明”从网上订购了“鲁VD6***”号牌。因为当天要到高密与客户谈一笔生意,他便将“鲁VD6***”号牌安装在自己车上,不想刚刚进入高密城区,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李某受到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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