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入选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示范期为三年

2013-10-23 13:35:00    作者:李晓东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城市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入选;城市工作;昌吉回族自治州
[提要]近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网站上获悉,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名单正式公布。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有关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于今年开展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工作。

  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李晓东)近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网站上获悉,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名单正式公布。潍坊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期为三年,时间自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另有厦门、宁波、长春等18个城市获此殊荣。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有关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于今年开展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工作。经过各城市政府自愿申报、全国各地方局择优推荐、组织专家进行程序严谨和客观公正的评审,确定了18个城市为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分别是厦门市、宁波市、长春市、东莞市、无锡市、株洲市、泰州市、潍坊市、淄博市、合肥市、嘉兴市、南阳市、湖州市、昌吉回族自治州、新乡市、贵阳市、常熟市、昆山市。
自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出首批23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来,全国现共有41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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