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交警指定停车场向事故车索三千元停车费

2013-10-09 15:43:00    作者:徐浩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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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潍坊10月9日讯(记者 徐浩)9日,市民刘先生致电大众网潍坊站热线电话(0536-8797878)反映自己遇到的问题,他的车因为今年4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被122事故处理车辆拖到东风东街北海路西南角胜利停车场,时隔几个月去提车,停车场工作人员竟要收取3300元的停车费。刘先生质疑乱收费,最终停车场工作人员在没有开具发票的情况下,让刘先生交了1650元停车费。

  因为今年4月15日的一起交通事故,122事故车辆将刘先生的车拖到了位于东风东街北海路西南角胜利停车场。“出事儿以后我坐在车中,122事故车一工作人员让我下车后,便将我的车拖走了。”刘先生向记者回忆了事情的起因。

  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的手里不宽裕,没有钱向法院缴纳足额的保证金,所以他的车一直被扣在胜利停车场。“9月29日我去停车场提车的时候,停车场工作人员让我缴纳20元每天,共计3300元的停车费。”

   “最终给我打了折,让我交10块钱每天的停车费,共计1650元,交了钱停车场的工作人员也没有给我开具发票或收据。”刘先生告诉记者,9月30日,他把通过物价局了解到的情况,告诉停车场工作人员,停车场工作人员给他的停车费用进行了折扣优惠,打折优惠后不能开具发票。

  刘先生称,发生交通事故已经让他很闹心,没想到出事后自己取车过程又是如此的荒唐。他提出4点质疑。1、出事后自己的车为何被拖到胜利停车场? 2、胜利停车场的经营性质是怎样的,属于个人维护还是属于交警管理。3、胜利车场收费标准是按照什么规定执行的。4、胜利停车场的停车费用是否可以随意打折?

  记者了解到,《潍坊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潍价费发[2012]10号,第十七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暂扣停放的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0日(不含20日)的,按停放20日收费。

  记者致电潍坊市物价局咨询,该局收费管理科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载货车辆最高收取20元每天的费用,不载货汽车最高每天收取10元的费用,没有具体收费标准,可以自己推算。”按照暂扣停放的车辆停放超20日按20日收费的标准计算,刘先生的两厢小车最多需缴纳200元的停车费。

  针对刘先生所反映的问题,9日下午记者致电相关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胜利停车场属于该区交警大队,其他事项须汇报领导后做出回复,截至记者发稿之时并未收到相关到回复。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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