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沭县四项措施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水平
2013-01-10 15:49:00 作者:吴献龙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我要评论
[提要]2012年,山东省临沭县司法局不断优化法律援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水平,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3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受援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服务态度、案件质量满意率均达到100%。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10日电(吴献龙) 2012年,山东省临沭县司法局不断优化法律援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水平,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3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受援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服务态度、案件质量满意率均达到100%。
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临沭县司法局切实加大援助的力度,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依托镇(街)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个村(居)、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法律服务。目前,全县已建立10个镇(街)援助工作站、340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至社区(村)群众身边,形成了“半小时”便民法律服务圈。
解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对困难群众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和手续,完善便民设施,提高服务质量。针对军人军属、老年人、劳动职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各类群体的实际情况,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对于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适当降低经济困难标准,优先援助并简化办理援助的手续,扩大援助事项、降低援助门槛,使这些特殊群体便捷、快速地享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推行“点援制”法律服务。“点援制”是让受援人自主选择案件承办人或由法援中心根据受援人意愿为其推荐案件承办人的制度。为使该制度落到实处,临沭县司法局从全县律师队伍中,结合他们的执业年限、业务特长等,重点挑选出10名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有志于为困难群众服务的律师,编制成资深律师名册。受援人可以在法律援助中心查阅资深律师名册,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进行自主选择。
法律援助宣传“无间隙”。开展“法制讲堂进社区”活动,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提高法律援助知识知晓率。在报纸、网站、电视台等相关媒体上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介绍,对办理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予以报道。同时,把法律援助的对象标准、程序、要求等宣传手册发放到街道和社区,利用每年“3.8”妇女节、“9.9”重阳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假日,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专门宣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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