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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新规今“上路” 执行取证有难度

2013-01-01 09:20: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驾驶人 规定车道 新手驾驶员 交警部门 校车
[提要]

  

▲2012年12月30日,在济南市经十路一路口,车辆在红绿灯的指示下行驶,直行道黄灯亮后,依然有车辆疾驶而过。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本报记者 董钊
  在新规中,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提高,也有一些新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纳入记分范畴。此次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自公布之日起,就引来公众高度关注,有人担忧——针对某些具体罚则,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如何做到准确清晰界定而没有异议?对此,我省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记分的最终目的还是希望实现“人车文明”,对具体罚则执行的关键还是要有完整的取证。
亮灯刹那,车位置难判断 关键词:闯黄灯 新规定:记6分
  2012年12月31日上午9点半,在济南经十路与经七路路口,仍有驾驶人在信号灯转换之际抢道。“黄灯亮起时,交叉方向的车辆和行人很可能在路中间相遇,增大交通事故发生率。”济南市槐荫交警大队民警表示。根据规定,黄灯亮时,停车线外的车辆应及时停车,已越线的可继续通行。“难就难在如何判断车辆刹那间停在线内线外。”
  据了解,目前各大中城市的抓拍系统多针对闯红灯,而如果要对闯黄灯查纠,主要还是依靠民警现场查纠。“然而,车辆在行进过程中,要拦下可能会对交通产生影响,这点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期体现较为明显。”
让与不让无执行标准 关键词:不避让行人 新规定:记3分
  2012年12月31日上午10时,在省城泺源大街和泺文路交叉口,东西方向红灯亮起,行人自南向北穿过斑马线,此时几辆右转车在行人中挪步,其中有辆车长时间鸣笛。市民孙先生每天上下班都要步行经过此地,他表示,“机动车不避让让他没有安全感。”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新规实施后,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行人,将被记3分。然而,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交警却遇到了难处。济南市历下交警大队民警举例说,如果某车和行人抢道,拍下视频或图片作为证据,但是这些并不一定都能得到驾驶人认可,容易引发争议。”机动车距离无灯斑马线多远才是“让”,“让”到什么程度才符合规定,这些没有具体的细化标准和规定。
是否故意不好界定 关键词: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新规定:记12分
  前不久,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案件,一驾驶人将交警部门告上法庭。交警部门出具的视频和图片证据中,这位驾驶人驾驶的车辆后牌已经被尘土覆盖,但这位车主还是坚持认为这不是他的“故意”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将会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认定带来不便,严重威胁交通安全,车主在车辆行驶前有义务检查车牌号是否清晰。
  “除此之外,有时候对于婚车的查处也让人感到头疼。”济南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有婚车车队将“百年好合”等类似字样贴在车牌号位置,对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存在难度。交警部门表示可采取先取证后处罚的方式。
小车司机驾驶时间难计 关键词:疲劳驾驶 新规定:客货车记12分,小车记6分
  在针对疲劳驾驶这一交通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上,此次最大的变化是查处范围的扩大。之前,疲劳驾驶的查处对象主要是客货车。在新规中,客货车超过4小时未停下休息或者停车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其他机动车发生同样行为的驾驶人要记6分,其中包括小汽车驾驶人。
  “客货车可以通过车内定位记录设备,来监控驾驶人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行为,但是目前对于小汽车驾驶人是否疲劳驾驶存在界定难的问题,因为目前还没有计算他们连续驾驶时间的工具。”有关人士称。
开远光灯时间难取证 关键词:违规使用灯光 新规定:记1分
  “不怕黑夜开车困,就怕大灯照花眼。”这是不少驾驶人在夜间行车的直接感受。2012年12月30日晚上9时,记者从经十路自东向西一路行驶,发现对向不少车辆开启远光灯,导致视线盲点。除此之外,灯光不按规定使用在白天也时有发生。12月31日上午,在和平路与历山路交叉口,自西向北转弯的车辆,有一多半没有开启转向灯。
  对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情形,交警表示处罚存在难度,尤其是对夜间有照明条件的道路上开启远光灯的车辆。“比如,我执勤发现有打远光灯行为,将司机拦停,他就会说我刚转换过来,但为了道路通畅,也不能因是否开启远光灯的事一直僵持。”交警说。
找个老手陪驾不容易 关键词:老手陪同上高速 新规定:罚款20—200元
  在新规中,最受争议的当数“新手上高速需老手陪驾”一条。我省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新规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在收费站进出口,对车辆驾驶人的驾龄进行检查,对新手驾驶人是否有陪驾进行核实。
  采访中,许多1年以内驾龄的新手驾驶员表示,如果要驾车上高速,基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要找到愿意做陪驾的老手并不容易。不少人认为,与其采取“老手陪同上高速”这样效果难测又很难监督操作的规定,还不如统一规定新手不得上高速。同时,也有人指出,许多“本本族”虽然已经持证多年,但几乎没有开车经验,这样的“伪老手”法规不能起到监管作用。
□新闻回顾 新记分办法 今起执行
  自2013年1月1日起,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正式实施,我省即日起实施车驾管新规和新的交通违法记分标准。
  在新规中,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调整变化较大,其中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超速50%以上的,疲劳驾驶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等行为由原来的记6分变为记12分。开车闯红灯的,货车超载30%以上的或者违规载客等行为由原来的记3分变为记6分;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等行为由记2分变为记3分。
  在如此严格的新交规下,一些驾驶人可能不自觉地就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这要求驾驶人的一些不良驾驶习惯要改正。
   本报记者 董钊
□相关链接 新增违法扣分
  ●12分: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6分: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行驶;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分:不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不按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等。

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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