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张顺 潍坊报道
近日,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联合发文《关于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红石榴”家庭、岗位的决定》,昌邑市1个单位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红石榴”岗位荣誉称号。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红石榴”岗位(昌邑)
近年来,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抓住青少年这一成长进步的“拔节孕穗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全环境立德树人全过程,融入“大思政课”建设。与西藏南木林县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签订教育结对帮扶合作协议。创新开展“渤海走廊·红色班会”“开学第一课—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讲”等活动。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提升工作,先后获评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1处、潍坊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4处。
下步,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紧紧围绕局党组“12366”思路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党建统领思政育人建设,拓展实践教育载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真正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