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8 21:52:00 作者: 来源:中国网 我要评论
中国网2013年2月26日报道 东方网2月26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昨天零时起,国内成品油价格迎来年内首次上调,上海地区93号汽油零售价也应声涨至7.99元/升,直逼8元大关。上海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否也会作为相应的调整,受到市民乘客关注。昨天市交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出租汽车每车次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暂不调整。政府管理部门将根据2011年6月13日听证通过的上海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方案,对油价超过7.22元/升的部分仍由政府实行临时补贴。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昨天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90元,折算到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零售价格分别提高0.22元和0.25元。调价后,上海93号汽油每升7.99元,上涨0.24元;97号汽油每升8.5元,上涨0.26元;98号汽油每升9.08元,上涨0.26元;0号柴油每升7.91元,上涨0.25元;-10号柴油每升8.39元,上涨0.27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1年6月13日听证通过的上海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方案,2011年7月9日零时起,上海调整了出租汽车运价,起租费上调1元,同时增设燃油附加费,以“1元”为计收单位,按乘次定额计收,“燃油附加费”执行周期为一年,其间收费标准保持稳定。据悉,上海出租汽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启动测算点对应油价上限为6.43元/升,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可承担的油价上限为7.22元/升(含本数);加收2元,可承担的油价上限为8.01元/升(含本数),以此类推。反之,当油价下降幅度达到相应区间范围内时,则“燃油附加费”同步下降,直至相应降低运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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