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乘客地铁内进食照片 专家称改变陋习需过程
2012-12-31 08:22:00 作者:陶常宁汪天明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我要评论
[提要]昨天8点23分,网友“我是善良的佩佩”发微博称,虽然地铁上明文规定禁食,但仍有乘客不遵守。记者昨从武汉地铁集团获悉,目前尚未开出“进食罚单”,现阶段如发现乘客在车厢内进食,主要还是以劝导为主。
有乘客在地铁车厢进食。 @我是善良的佩佩 摄
照片曝光车厢进食
本报讯(记者陶常宁 汪天明)地铁正式开通前,有关地铁车厢禁食的规定已被媒体多次报道。但地铁开通3日以来,仍有个别乘客我行我素。昨天,一张反映乘客在车厢进食的照片就被发至网上,引起众网友围观。
昨天8点23分,网友“我是善良的佩佩”发微博称,虽然地铁上明文规定禁食,但仍有乘客不遵守。
在其所拍照片上显示,一女子跷着二郎腿,在地铁车厢内坐着进食。
微博发出后,不少网友都主张应加大罚款力度。网友“还是佳姐吧”建议,热心市民应主动站出来制止。“每人文明一小步,社会文明一大步。”这位网友如是说。在回帖中,网友都对该行为进行了批评。
记者探访未见车厢进食者
昨天下午5点,记者在螃蟹岬站乘坐开往汉口方向的地铁,沿途均未发现有人在车厢内进食。
乘客小秦在车门附近看见有一名女子坐在车厢中间,手中的苹果快吃完了。 “当时我很想上前去制止她。”小秦说,但两人之间隔得较远,中间站满了乘客。当时站在该女子周围的乘客无人进行劝阻。小秦说,文明乘车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记者向多名乘客了解得知,在地铁车厢内进食的情况比较少,绝大多数人都是遵守《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
家住小东门的市民杨女士昨天特意到螃蟹岬坐地铁过汉口,她笑着说:“公交车上不能吃东西,地铁上肯定也不能吃呀。”
管理方:尚未开出“进食罚单”
据《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九项规定:地铁列车内禁止进食。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昨从武汉地铁集团获悉,目前尚未开出“进食罚单”,现阶段如发现乘客在车厢内进食,主要还是以劝导为主。地铁运营公司称,该公司已组建起300余人的行政执法队伍,重点劝阻、查处在地铁上进食等12种不文明行为。地铁开通初期,主要以劝阻为主,“也给乘客一段适应期,还没有开出一张罚单。”
专家:改变陋习需过程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家梅志罡认为,武汉市地铁没开通之前,关于地铁文明乘车宣传很充分。从记者的探访情况来看,多数市民能够按此文明要求乘车。当地铁上出现类似不文明行为时,广大市民和网友反应强烈也正说明大多数人已认同和积极遵守文明规范。
“应给改变陋习一些时间。”梅志罡说,陋习的形成也是长期的习惯,针对目前少数乘客出现的乘车不文明行为,管理方用规劝为主、罚款为辅的管理方式是值得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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