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050元
2012-12-28 11:43:00 作者:唐素娅 来源:黑龙江经济报 我要评论
[提要]依据我省12月1日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绥芬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00元上调至1050元,处于全省第二档。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最高为11元,最低为8元。
本报讯(记者 唐素娅)依据我省12月1日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绥芬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00元上调至1050元,处于全省第二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元调整为9元,仍处于全省第二档。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自本年度12月1日起实行。
全省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最高为1160元,最低为850元。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最高为11元,最低为8元。
据了解,自1995年我省开始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绥芬河市已经先后8次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切实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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