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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的烦恼:别让开心变闹心

2012-12-28 10:58: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年终奖 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 用人单位 离职员工
[提要]就像孩子们盼着一年一度的压岁钱,上班族们每到岁末也在盼着不菲的年终奖。在太原一家民营企业工作的李莉前不久听到风声,说老板为了留人,要把部分年终奖留到年后发。

  新华网太原12月28日专电(王菲菲 马晓媛)就像孩子们盼着一年一度的压岁钱,上班族们每到岁末也在盼着不菲的年终奖。可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原本开心的年终奖却让一些人闹心。

  在太原一家民营企业工作的李莉前不久听到风声,说老板为了留人,要把部分年终奖留到年后发。还盼着拿到年终奖就辞职回家的李莉这下郁闷了:“年终奖,年终奖,不是应该年终发吗?”太原某律所律师华小琴指出,就性质而言,“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制度发放,推迟发放相当于欠薪。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有明确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曾是北京一家合资企业员工的小郝今年10月底离职,最近她听说公司要发一大笔年终奖,就找到公司询问是否可领一半奖金,公司以“只有发放时在册的员工才能拿到年终奖”为由拒绝了她。尴尬的小郝后悔不已。那么,这笔年终奖小郝该不该拿?华小琴律师表示,发放年终奖是企业的一种自主行为,离职员工可否得到相应年终奖,主要还是看双方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有无约定。“如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劳动者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此外,由于多数年终奖数额较大,还牵涉纳税问题。据记者了解,去年年末就发生了不少因为年终奖多发了几块钱,使税率上了一档而多缴税的情况。临近年底,业内人士也发出提醒,年终奖发放单位的财务人员要注意年终奖的临界点问题,尽量避免“多发一块钱多缴一千税”的情况发生,让员工开心拿钱,回家过年。

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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