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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抱怨食堂菜里没肉 被76岁大厨飞刀砍伤头部

2012-10-23 12:27:00    作者:王涛 孙冬花   来源:中新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刘虎 赵海涛 头部损伤 食堂 飞刀
[提要]因为中午就餐时抱怨给自己打的菜里没有肉,40岁的赵海涛被76岁的食堂厨师刘虎飞刀砍伤了头。22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虎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原标题:食堂吃饭抱怨没肉 76岁大厨飞刀砍伤就餐员工

  因为中午就餐时抱怨给自己打的菜里没有肉,40岁的赵海涛被76岁的食堂厨师刘虎飞刀砍伤了头。22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虎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4月2日中午,赵海涛和往常一样与同事一起到食堂用餐,当日午餐的菜是土豆炖牛肉,食堂师傅刘虎给赵海涛打了菜,赵海涛看到菜里没有肉,就与刘虎理论起来,后双方相互辱骂,此间,刘虎从厨房内拿出一把菜刀,扔向赵海涛并砸重头部,致使赵海涛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赵海涛头部损伤属于轻伤。6月11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刘虎被取保候审。8月24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处罚。根据中国201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虎犯罪时已满75周岁,认罪态度较好,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适用缓刑。法院遂作上述判决。

  审理案件的王法官说,这本是一起可以避免的矛盾,只因为“菜里没有肉”这样的小事情就爆发了如此激烈的冲突,说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妥善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冷静面对生活中磕磕碰碰,遇到事情不能和谐处理,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伤害。本案中76岁食堂师傅刘虎的冲动让赵海涛受了皮肉之苦,而自己也被判处了刑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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