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自己丈夫有情人,通过调查发现属实,于是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大量侮辱第三者的内容。经过顺德区人民法院的调查,再次确认通奸的事实,但因为发布内容涉及“个人隐私”,而且严重损害了情人的名誉权,顺德区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微博博主阿欣(化名)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并在纸质媒体上发表公开道歉声明,而且声明内容还需要法院审定。
这是记者昨日获得的一份法院判决书,虽然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但因为涉及时下最热门的网络平台——微博,而且其发布内容属实依然被判败诉,引起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而记者从顺德区法院了解到,该案应该是顺德首宗微博侵权案判决。
此案7月5日以不公开开庭的形式进行了审理,并在8月8日做出判决,判决书在昨日送达原告阿娜(化名)手中。(曾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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