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5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同意北京市朝阳区等51个城市(区)列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潍坊市成功入选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第一批延续试点名单。
根据《通知》要求,入选城市将享有5部委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5部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开展专项产融对接活动,引导战略合作金融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加大中长期、信用贷款供给,构建循环畅通、发展稳健的产业链生态;优化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和工业互联网产融服务,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完善企业标签体系和数字图谱,推进数据综合分析和产融智能对接,全面支持与地方平台对接,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推动中央层面基金与地方基金加强合作,开展企业上市联合培育,畅通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产融合作政策辅导、培训交流和融资能力建设,及时宣传推广试点经验成果。
自2017年以来,潍坊市作为首批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市工信局会同财政、人民银行、银保监局、金融监管、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搭建产融合作平台,强化对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组织引导,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着力疏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渠道,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在全国首批37个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评估中潍坊市排名第4位,成为入选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第一批延续试点名单中的18个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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