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
潍坊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
《潍发改价格〔2023〕85号——关于潍坊市城区两部制供热价格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
2022-2023年供暖季
我市城区两部制供热价格
(按用热量计费)保持不变
关于潍坊市城区两部制供热价格的通知
各区发改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市场监管局),城区各有关供热经营企业:
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和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我市城区两部制供热价格(按用热量计费)保持不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两部制供热价格
(一)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价格。基本热价为6.90元/平方米,低保户家庭采暖用热基本热价为2.90元/平方米,差价(4元/平方米)由同级财政承担;计量热价为0.153元/千瓦时。
(二)非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价格。基本热价为9.33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232元/千瓦时。此为基准价格,供需双方可在基准价格上浮5%、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三)计费公式
用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以上计费面积为房产证建筑面积。
二、供热费用结算
1.供热费用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在结算热费时,先按建筑面积和现行供热价格计算热费一次性预收,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
2.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等非人为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结算热费。
三、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
本通知实施范围为潍坊市城区内实行计量用热的用户。未实行分户计量的用户,继续执行现行按面积收费。
本通知自2022-2023年供暖季开始执行。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