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费强信心 潍坊市出台《关于商贸流通行业促消费的政策措施》

2023-01-21 07:28:18 来源: 潍坊融媒 作者: 宋玉璐

  1月20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在东方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商贸流通行业促消费的政策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我市研究制定了商贸流通行业促消费的五大方面共14条政策措施,借势借力春节消费旺季,惠及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助力推动消费回升。

  继续发放消费券。今年上半年,我市继续发放3000万元汽车消费券,支持消费者购买7座以下乘用车。同时,安排发放不少于2000万元购物、餐饮消费券。目前,第一轮定向购物消费券发放准备工作已经到位,通过潍百集团、全福元、百货大楼、三联家电、世纪泰华5家重点零售企业发放,涉及百货、餐饮和家电3大类商品,共计1000万元。活动时间从1月份下旬持续至3月19日。

  推动新业态新模式消费。支持省内外电商大企业、直播公司在潍坊落地发展,对纳入监测统计且一季度实现网络零售额1000万元以上排名前10位的电商龙头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一季度组织超过100家企业、举办3次以上电商促销活动且纳入监测统计带动网络零售明显的承办机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邀请知名主播带货潍坊产品且纳入检测统计单场次直播带货网络零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首店首发首秀,对在我市设立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的商业载体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并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市举办首发、首秀活动,加快集聚高端品牌资源,提升城市消费时尚度。

  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围绕“新年”季、“春夏”季、“金秋”季和“暖冬”季,策划开展家博会、年货节、游购节、家电节、啤酒节、美食节、国货节、网络生活节等20场以上消费提振活动。特别策划汽车促销活动,支持企业开展汽车下乡展销,对上半年举办县市区巡展、每场次不少于10个汽车品牌的承办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整合组建汽车销售联合体、统一结算纳统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打造新消费场景。鼓励重点商圈内商业综合体、商业街、购物中心等进行智慧化改造,加快完善便捷支付、商圈AR互动、智慧一键游等数字化设施建设,培育省级、市级智慧商圈。支持建设以居民小区为基本单元的民生保障服务网点,对2023年10月底前实现主城区已建成小区全覆盖、建设成效居前10位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分档给予奖励,加快提升便民消费服务体系。

  支持商贸企业发展。对年内在我市举办的达到一定规模的消费类展会活动,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按照展会规模再给予奖励。对创建为钻级酒家、绿色饭店的餐饮企业,分别给予1至5万元不同档次奖励。鼓励发展“产业+电商”,对一季度实物网络零售额过3亿元且增幅前5位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各给予30万元奖励。对2023年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且贡献率前10位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分档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