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奎文入学信息今起开始采集

2020-05-20 09:06:40 来源: 潍坊晚报 作者: 王叶妮

  5月19日,记者获悉,为做好奎文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在正式报名前,拟对准备2020年入学(包括小学和初中)的奎文区居民子女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6月3日。信息采集提交时间先后与后期招生无关,建议家长错峰填报。

  6月28日后可登录入学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根据要求,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在奎文区实际居住的,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在奎文区实际居住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以上信息,同一人员限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拟报名奎文区民办学校的,也要参加采集。家长使用手机,登录“奎文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填报信息。入学平台手机端网址:https://wfkwedu.wfgxic.com

  具体信息采集流程分为五步。用户注册,新生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在入学平台进行注册和实名验证;信息填报,家长按照系统提示,对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内容进行填报(已提交的信息在审核前无法修改,在此期间确需修改的,可将家长账号下对应新生信息删除后重新填写);信息审核,通过公安、国土等政务数据审核接口,对家长提交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和校验审核;结果反馈,6月28日后,家长可登录入学平台查看审核结果;信息修改,审核不通过的,家长可按照平台提示,在提示的规定时间内,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改完善。

  无法通过网络采集信息的,可现场办理

  采集过程中,对应个人实际情况,家长需通过入学平台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文字信息和电子图片。奎文户籍居民子女监护人在奎文区有房产的需要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新生需提供)。监护人在潍坊中心城区(包括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滨海、峡山,下同)无房产,租房居住的需要提供户口簿;监护人在住建局登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新生需提供)。

  非奎文户籍居民子女(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奎文区有房产的需要提供监护人一方居住证(监护人双方户籍均在潍坊中心城区的无需提供,下同);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新生需提供);奎文区社保缴费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非必须项)。

  监护人在潍坊中心城区无房产,租房居住的需要提供监护人一方居住证;户口簿;监护人在住建局登记满1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奎文区社保缴费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新生需提供)。

  优顾对象包括,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高层次人才、援鄂医疗队员,在奎文区居住的荣誉市民、市级及以上劳模子女等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针对个人无法通过网络进行信息采集的情况,家长可携带齐全相关材料,到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采集咨询服务窗口处,获取工作人员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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