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建国医院违法宣传 "名医专家"查无此人

2013-09-30 08:36:00    作者:   来源:潍坊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医院男科;潍坊地区;广告法;皮肤病治疗;2013-09
[提要]近日,有网友致电齐鲁网反映称潍坊建国医院存在虚假广告宣传。在这两个网站上,一个宣称是“国家公立甲等医院”,另一个宣称是“全国百姓放心公立示范医院”,可是记者在潍坊市公立医院名单上却没发现有“潍坊建国医院”。

  潍坊齐鲁网9月29日讯 近日,有网友致电齐鲁网反映称潍坊建国医院存在虚假广告宣传。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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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宣称“公立甲等医院” 实为私营股份制医院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潍坊建国医院建有两家网站,一个名称为“山东潍坊建国医院”(http://www.wfjgnk.com/),一个名称为“潍坊奎文建国医院”(http://www.jgpf120.com)。虽然名称略有不同,但通过地址核对,记者证实这均是位于健康街和虞河路交叉口的潍坊建国医院。

  在这两个网站上,一个宣称是“国家公立甲等医院”,另一个宣称是“全国百姓放心公立示范医院”,可是记者在潍坊市公立医院名单上却没发现有“潍坊建国医院”。记者致电潍坊建国医院咨询,该院董院长称,“我们医院是股份制医院。”

  据了解,股份制医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而公立医院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也就是国营医院、国家出钱办的医院。”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最大的区别是民营医院首先是把经营放在第一位。因为公立医院有政府的拨款,有政府的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保障,而对民营医院来说什么都没有。这两类医院无论是医院性质还是经营资质都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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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名医专家”资质竟未注册

  打开“潍坊奎文建国医院”网站,记者发现了该网站发表的“申明”,郑重说明“中国皮肤疾病诊疗第一人张富珍教授注册执业地点为山东潍坊奎文建国医院。任何其他医院或机构咨用张富珍名义进行宣传的皆属违法行为。”但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专业网站上未查询到他的医师执业注册信息。此外,专家团队中的刘桂清医生、董莉医生等执业注册信息均显示不在潍坊建国医院。

  无独有偶,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官方网站上,也未发现“山东潍坊建国医院”的权威专家团队介绍中的医院男科主任张立伟、副主任邢荣斌和王开明的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当记者询问董院长关于这些医师的情况时,董院长回应说:“这些医生都走了,目前不在这个医院了。这个网站内容也没有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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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宣称“唯一专业”“最专业” 触犯《广告法》或将遭处罚

  在潍坊建国医院的两家网站上,用醒目的图片标示“唯一专业男科医院”和“建国以来潍坊地区最专业的皮肤病医院”宣传标语。当记者询问建国医院的医疗资质时,董院长称:“宣传‘潍坊唯一专业男科医院’的‘山东潍坊建国医院’网站,已经很久不做推广了,目前,医院主要是推广皮肤病治疗项目,男科现在是作为医院的一个科室存在。”随后,记者在某大型搜索引擎输入“潍坊建国医院”后发现,http://www.jgpf120.com这一网址排在第一位,并且显示“推广”字样,日期显示在“2013-09”,并不像董院长说的不做推广很久了。记者拨打该网址的24小时诊疗热线发现,依然可以接通到到潍坊建国医院问诊台。

  我国《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发布含有“第一品牌”等内容广告的通知》中规定,“第一品牌”等广告用语,是与“最佳”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无论其称号以何种形式、程序产生,均不得在广告中使用。“唯一专业男科医院”和“建国以来潍坊地区最专业的皮肤病医院”的宣传标语显然都不符合相关规定。

  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予以处罚。

  对于潍坊建国医院涉嫌虚假宣传事件,记者将继续关注。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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