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记者接到寿光市民郝先生电话。他称,去年4月份他寿光开发区团购了一套新房,先后两次交了15万元的房款。然而交款一年多了,他们团购的房子至今没有动工,现在想退房,但是15万元钱却要不回来了。
业主:镇政府组织团购新房,迟迟不见动工
郝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4月份,他通过寿光台头镇政府的团购,购买了一套位于东环路与金光街交叉口,弥河观光园附近的136平米的房子。由寿光霍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他先后于4月份和6月份共计缴纳了15万元的预付款。
见工地迟迟不动工,业主们组织一起去镇上询问时,工作人员都拿出一张工程进度表,告诉业主们,什么时间会建设到什么程度。然而,业主们总见不到工地上有任何施工的迹象。
他说,和他一样参与团购的大约有400多户。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业主们分别预付了18万、15万、12万。
6月20日,业主们又一次到工地察看了一下,发现工地仍然未动工。众业主们都怀疑,还有一年的时间,22层的楼能建设好吗?当业主们又一次来到台头镇政府要求退款,工作人员说,到2013年9月份一定会如期交房,如果那时候再交不了房,就一定会把钱退给业主。
据了解,台头镇政府组织参与此次团购,业主主要是政府人员、教育人员和镇上所管辖的企业的职工参与团购。迟迟不见开发商动工,有很多业主也想退房。此事在当地媒体上也炒的沸沸扬扬。但是,据郝先生讲,因为他们大部分因为工作单位的关系,都不太敢直接找到镇上。每次业主们到镇上讨说法时,镇上就给参与团购的政府和教育上的人开会,做工作不让他们闹。
郝先生说,“15万元,已经交了一年多了。眼看着交房没有希望,我们现在就是想把已经交的15万元退回来,不要房子了,我们白给他们用了一年的钱也认了,但是总不能再把钱给他们用一年吧。”郝先生说,镇上一次次的推拖实在没法让人安心。
台头镇政府:业主尚不具备要求退款的条件
随后,记者就郝先生反映的情况致电寿光市台头镇政府。台头镇政府回应称,2011年6月份,寿光市防水协会(驻台头镇)及镇政府有关人员,经过与霍氏房产公司反复洽谈磋商,以较低优惠价格争取到期房公寓楼1幢,当时设计为11层,共66户。鉴于当时所购房价低于市场价很多,且位置环境俱佳,出于为大家办件好事的考虑,遂面向镇教育系统教师、镇直部门负责人、镇政府机关干部和村支部书记公开自愿报名参与团购活动。
之后,因报名人数不断增加,霍氏房产公司遂更改规划设计,以满足报名团购户要求。镇政府也以组织者——寿光市防水协会名义,与霍氏房产公司签订团购协议,确定购买住宅208户,分别为26层、18层建筑。协议签订后,霍氏房产公司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经过多次讨论,通过设计院变更图纸设计,报请规划局、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审批。通过3个月的工作时间,全部手续完成。于10月进行公示,公示期后开始动工。2011年11-12月份,进行工程打桩。2012年春节后,工人回到岗位,于3月份开始基础开挖、破桩事宜。当前基础已经破桩完成、护壁完成、塔吊到位,正在进行基础验收,准备基础筏板施工。
这期间(2011年下半年后),楼市趋向低迷,加之霍氏房产公司施工进度放缓,部分购房户要求退款。对此,台头镇团购方多次督促其加快进度,并与其公司相关负责人交涉,书面致函提出声明。同时,组织召开了购房户代表与房产公司的见面会,霍氏房产公司就工期现状及下一步如何赶工期、促进度等工作作了解释说明,向业户代表出具了施工进度计划表,并一再承诺会按期交房。
对于购房户提出的退款要求,霍氏房产公司的意见:一是楼房规划设计已全部按报名户数修改确定,并经审核通过;二是公司保证会按期交房,不存在违约行为。因此,购房户要求其退款的条件尚不具备。但是,为了保障购房户的利益,我团购方也多次咨询法律部门,并聘请了律师,以备霍氏房产公司违约后,我团购方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购房户利益。
开发商:不存在违约,承诺按期交房
7月3日,记者通过电话、网络查询到了寿光霍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四个电话,想询问项目的具体情况,但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7月5日,寿光霍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台头镇政府向本网发函说明,他们自签订协议后,开发商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经过多次讨论,通过设计院变更图纸设计,报请规划局、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审批。通过3个月的工作时间,全部手续完成。于10月进行公示,公示期后开始动工。2011年11-12月份,进行工程打桩。2012年春节后,工人回到岗位,于3月份开始基础开挖、破桩事谊。当前基础已经破桩完成、护壁完成、塔吊到位,正在进行基础验收,准备基础筏板施工。各环节工人到位,机器设备到位。不存在对方所说:“6月20日查看,仍未动工的情况。”
寿光霍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面说,项目主体工程计划将于年底完成,他们保证按照合同的规定于2013年9月底将住房交付对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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