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潍坊市区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2013-04-16 17:33:00    作者:刘贝贝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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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大众网潍坊4月16日讯 (记者 刘贝贝)4月16日上午,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教育局联合召开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职业教育春季招生、规范义务教育考试管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相关政策。

  一、今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政策七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试题中增加了安全知识与技能相关内容。从今年起,在思想品德科目中增加对学生安全常识和相关防护技能的考查,考查依据是山东省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安全教育》(试用),占10%左右的权重。

  二是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纳入高中招生录取。根据《潍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实验操作技能实施意见》要求,将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由考查科目调整为考试科目,成绩共分A、B、C、D、E五个等级,录取时单独作为一科,原则上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等值对待。考试组织工作,中心市区由市实验教学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其它区由各区教育局(文教局、教管中心)负责组织。

  三是在市区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办法改革试点工作。从今年起,市区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再由高中学校重新认定。评价依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日常管理进行,以日常评价为基础,实行日常评价与学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学期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评价是六个学期评价结果的累加。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A等级为毕业生数的30%,B等级为50%,其他等级由各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中D等级应严格控制。对于办学行为规范、教书育人质量高且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成绩较好的初中学校,奖励一定比例的A等指标,每校奖励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在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符合条件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由就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初中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由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制定认定标准及拟认定等级,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高中学校公示,做为高中录取的依据。

  四是进一步规范招生范围和志愿填报。今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时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与往年一样,面向所在区招生(中心市区作为一个招生区);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所在区和中心市区招生。

  今年继续允许五星级普通高中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招收部分特色项目特长生。其中潍坊一中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潍坊中学面向市区招收排球和武术特长生,潍坊七中面向市区招收艺术特长生,潍坊四中面向坊子区和中心市区招收信息技术和机器人特长生。每校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50人,包括在统招生计划内。

  潍坊一中继续面向全省(以潍坊市为主)招收中加合作办学高中课程班学生120名。

  志愿分两大类: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又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分为统招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

  五是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今年市区12处普通高中安排招生计划共11261人(不含潍坊实验中学市外400人),比去年增加了403人(今年市区初中毕业生比去年减少1245人);其中面向中心市区学生安排招生计划6020人(今年中心市区初中毕业生比去年减少80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比去年增加了400人)。

  六是实现中考报名、阅卷工作信息化。今年,为推动中考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市区中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中考阅卷也力争实行网上阅卷。

  七是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平等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在市区初中就读并有学籍的外地户籍学生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不再审核学生父母外来务工、投资经商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与当地户籍学生一样直接报考。对在潍坊市外初中就读,因监护人来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报考市区高中的,为避免考生在异地重复参加考试,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携带务工、投资经商及居住证明、居住证等材料,于4月17-19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指定学校报考。

  二、其它主要政策

  1.考生志愿设置与填报。

  (1)关于普通高中志愿的填报。中心市区考生,第一志愿可以填报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也可以填报中心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的,最多可填报四个志愿,其中第二志愿可填报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第三志愿可填报中心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四志愿可填报其它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填报中心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的,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其中第二志愿可填报其它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其它区的考生,第一志愿可以填报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也可以填报所在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的,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其中第二志愿可填报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第三志愿可填报所在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所在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的,不再填报其它志愿。

  考生按志愿顺序逐一填报,每个志愿只能填报报考范围内的一处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不需单独填报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即相当于填报了该校的指标生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普通生、艺体特长生两类,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设置。其中艺体特长生志愿仅限参加该招生学校组织的艺体专业考试并达到规定要求者报考。

  (2)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一个。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可同时填报一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及可填报学校范围如下表所示:

志愿

类别

志愿

顺序

中心市区考生

其他区考生

A方式

B方式

A方式

B方式

普通

高中

志愿

第一志愿

中心市区

公办普通高中

(统招志愿)

中心市区

民办普通高中

(民校志愿)

本区公办

普通高中

(统招志愿)

本区民办

普通高中

(民校志愿)

第二志愿

中心市区

公办普通高中

(择校志愿)

其他区

民办普通高中

(民校志愿)

本区公办

普通高中

(择校志愿)

\

第三志愿

中心市区

民办普通高中

(民校志愿)

\

本区民办

普通高中

(民校志愿)

\

第四志愿

其他区

民办普通高中

(民校志愿)

\

\

\

职业学校

志愿

各中等职业学校

  注:1.考生可按A、B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进行志愿填报;

  2.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先降低其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中成绩最高一科的一个等级后,再与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一起择优录取。

  考生应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志愿,超出范围的志愿学校为无效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根据所填报志愿顺序,一经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将无法参加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2.报名。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4月25日-28日每天8:00至22:00为网络报名时间,4月27-30日每天8:00-17:00为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第一志愿高中学校网站报名,并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只能选择一处学校做为第一志愿学校,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关于借读生的报考。

  (1)户籍在市区而在潍坊市其他区初中学校就读(且有学籍)、但所就读初中学校与所报考的高中学校(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在同一区(中心市区作为一个招生区)内的,报考时须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就读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高中学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户籍在市区而在潍坊市其它县市初中学校就读(且有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报考市区高中(须符合报考条件),须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就读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高中学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在原就读县市参加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及地理、生物等文化课科目考试取得的成绩,须经原就读县市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最晚于6月10日前交到报考学校。

  (3)原则上,无潍坊市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区户籍、在潍坊市外就读的学生,回原籍报考的,须提供有效的户籍(原件、复印件各一)及学籍证明材料。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来潍坊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报考所在区高中的,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携带务工、投资经商及居住证明等材料,于4月17日-19日到潍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审批手续后,到第一志愿学校报考。

  以上第(2)、(3)类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均需提供由所在初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试(考查)证明、初中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并报名参加潍坊市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且有学籍)的区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学校和教育部门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凭其考试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作为其初中毕业的依据。

  4.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

  文化课科目考试,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市区统一组织,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参加考试。考试日期为6月12日—15日,具体安排如下:

  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10天左右,考生可通过潍坊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wfjyxxg.com)“中考信息”栏目、信息台(号码为:16893701)或到市教科院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试卷。

  继续实行多次考试制度。允许并鼓励初中学生结合实际提前进行某些学科的考试。如对已参加考试的某科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各年级学生可报考的科目如下表所示: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考试科目为: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立定跳远;3、坐位体前屈;4、引体向上、握力体重指数任选一项(男),仰卧起坐、握力体重指数任选一项(女),测握力体重指数的同学必须先测体重。日常考核为10分。考试组织工作,中心市区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一组织,其它区由各区教育局(文教局、教管中心)负责组织,成绩共100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录取时与物理、化学科目等值对待。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考试组织工作,中心市区由市实验教学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其它区由各区教育局(文教局、教管中心)负责组织,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A、B、C、D、E五个等级,录取时与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等值对待。

  信息技术考试。今年中小学信息技术考试政策不变,其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查及等级认定,由初中学校在教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根据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5.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艺体特长的考生须参加高中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考试。特长考试为常模参照性考试,考试难度由招生学校酌情确定。考试成绩作为艺体特长生报名和录取的依据。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方案由各高中学校确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专业能力考试时间由各高中学校确定。

  6.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市教育局监督的工作机制。各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网站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以指导学生报考并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束后,在公布录取结果的同时,公布具体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公办普通高中采用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三种方式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主要采用综合录取的方式。

  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市区各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原则上,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在毕业学校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从2011年入学的初一学生起,到公办初中学校择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

  (1)综合录取。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高中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录取方案和报考本校的考生情况,确定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其中,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等级与物理、化学两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综合素质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录取时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最后录取择校生。普通生和艺体特长生分别录取。

  (2)推荐录取。专门用于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招收推荐生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二是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高中学校在制定招生方案时,根据本校实际和特色化建设要求,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推荐生标准,并向社会公布。高中学校按不超过统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初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推荐生名单。推荐录取招生程序由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学校确定名单、公示备案等四个环节组成。

  (3)特长录取。是指对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进行录取的方式,录取的依据是考生的特长考试等级及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具体标准和招生办法由各高中学校自主确定,与学校招生方案同时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民办普通高中的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先降低其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中最高一科的一个等级后,再与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本校的考生一起按成绩择优录取。潍坊圣源高级中学、潍坊滨海国际中学、潍坊实验中学录取时,对于本区考生和区外考生,分别按招生计划录取。

  7.录取结果公布。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潍坊市教育局网站或相关高中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

  8.特殊考生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下同),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求和意愿,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或地级市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4)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1个等级。

  (5)对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潍发〔2009〕20号)规定,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一项。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于4月30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划分等级,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

  9.有关咨询方式

  潍坊一中:

  网址:http://www.wffms.com;

  咨询电话:7516651,7516778,7516701;中加班:7516697,7516690;艺体特长生:7516752。

  潍坊中学:

  网址:http://www.wfms.cn;

  咨询电话:8211297,2604108。

  潍坊七中:

  网址:http://www.wfdqzx.com;

  咨询电话:8397827。

  潍坊国际学校:

  咨询电话:7516176,7516651,7516778。

  潍坊行知学校:

  网址:http://www.wfbx.net;

  咨询电话:6103802,6103803,6103827,6103801。

  寒亭一中:

  网址:http://www.htyz.com.cn;

  咨询电话:7257795,7262559。

  潍坊四中:

  网址:http://www.wfsizhong.com;

  咨询电话:2283602,7606722。

  潍坊圣源高级中学:

  咨询电话:2283602。

  潍坊滨海中学:

  网址:http://www.wfbhzx.com;

  咨询电话:5331105。

  潍坊滨海国际中学:

  咨询电话:5331105。

  潍坊实验中学:

  网址:http://www.wfsyzx.net;

  咨询电话:5590377,5590388。

  峡山二中:

  网址:http://www.xiashanerzhong.com;

  咨询电话:7762024。

  潍坊市教育局:

  网址:http://www.wfjyxxg.com,“中考信息”栏目;

  咨询投诉电话:8096359。

  潍坊阳光助学(学生资助):

  网址:http://www.1314780.cn;

  热线电话:8791010。

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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