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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投票规则

2013-01-09 11:2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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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月10日,潍坊市公安局联合大众网全面启动潍坊市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广大网友可以通过登录大众网进行网络投票,为自己心中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投上神圣的一票。

  1月10日,潍坊市公安局联合大众网全面启动潍坊市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广大网友可以通过登录大众网进行网络投票,为自己心中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投上神圣的一票。

  据悉,本次评选活动从2013年1月10日0时起至1月16日24时止。评选活动前期,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自下而上进行了内部的评选推荐,经过层层选拔、推荐和严格的考核公示,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公安民警及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干部中择优确定了26名工作成绩突出的民警,作为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正式候选人。

  本次评选活动指定大众网为唯一网络投票平台,负责整个网络投票的组织实施,广大民警和群众可登陆该网站免费参与投票活动(http://tp.dzwww.com/zhuanti/wfjcpx/ )。

  具体投票规则如下:

  1、时间:2013年1月10日0:00-2013年1月16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26名候选人,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3、每次投票选取的候选人数不少于4人、不超过10人,否则为无效票。

  4、投票时,须填写本人真实身份证号码,每个身份证号码限投1次。组委会对每名投票人的信息保密。

  5、每个IP地址限投10次,连续投票至少间隔15分钟。

  6、投票结束后,对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核对验证,筛除不合格选票后统计汇总结果。因此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只显示总有效票数和每人的得票率。

  7、本次网络投票属公益活动,一律免费。

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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