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3 14:48:00 来源:诸城大众网 我要评论
食堂大妈伙房门口种罂粟 被公安机关严肃处罚
大众网6月23日讯(本网记者 伏晓雨 通讯员 李少帅 孔令旺)诸城一位食堂大妈闲来无事,向人借来“大烟”种子,种植在食堂旁边。公安机关到该公司例行调查,发现后立即依法对大妈进行了处罚。
2017年5月18日,诸城市公安局辛兴派出所民警到辖区内某针织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过食堂旁边时发现了已经开花结果的罂粟,也就是百姓俗称的“大烟”。在长约三米,宽约半米的地方长着密密麻麻的罂粟,这让民警大吃一惊,种植如此之多的罂粟实属罕见!
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对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据食堂工作人员王某称,此处的罂粟为年纪较大的郭某种植,郭某以前也在食堂工作过。大约在三月份的时候因为绊倒磕伤胳膊就没来上班,之后一直在家养伤。随后民警找到了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赵某,该负责人所说与食堂工作人员王某的说法一致。随后在赵某和王某的见证下,公安民警对罂粟进行了铲除,经清点,此处种植的罂粟共800株。
随后公安民警对郭某进行了传唤,在派出所里,郭某交代,一月份的时候,那会自己还在公司上班,看食堂旁边的空地闲着,便利用空闲时间种植了一部分花草,听别人说“大烟”不仅开出的花也十分好看,而且大烟苗也可以食用,于是就一起种在了空地上,自己打理小菜园。而在三月份时,郭某半夜起床上厕所,不小心绊倒将胳膊磕断,一直在家养伤的郭某就没有去上班,而在郭某养伤期间,种植在食堂的“大烟”已经开花结果。在我国,种植一株罂粟也违法!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的,按治安案件处理,五百株以上的按刑事案件处罚。
目前,郭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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