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大女婴在诸城人民医院输液后死亡引争议

2017-04-20 19:09:00    作者:   来源:诸城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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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日前,诸城市人民医院一8个月大女婴注射药物后死亡事件引发关注。4月18日,大众网记者赶赴诸城进行调查采访,家属质疑诸城市人民医院诊疗流程及用药方面出现问题导致婴儿死亡,应负法律责任;医院方面则称诊疗过程无误,目前死亡婴儿已做切片,进入尸检程序。


大众网419日讯(记者 袁梓馨 于明效)日前,诸城市人民医院一8个月大女婴注射药物后死亡事件引发关注。418日,大众网记者赶赴诸城进行调查采访,家属质疑诸城市人民医院诊疗流程及用药方面出现问题导致婴儿死亡,应负法律责任;医院方面则称诊疗过程无误,目前死亡婴儿已做切片,进入尸检程序。

近日一则消息在网上流传:415日,诸城一名刚满8个月大的女婴在市人民医院输液后死亡,家属质疑医院诊疗过程。诸城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医院方面表示正在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对此,广大网友也众说纷纭,既有指责诸城市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有不负责任的行为,认为医院方面应当负法律责任的。也有不少网友则表示,婴儿死亡是因家属自行喂药引起,医生已经尽力抢救,医院无责。而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大众网记者带着种种疑问赶赴诸城市进行多方实地调查采访。

18日上午,孩子父母向记者讲述了入院时的情况。母亲许女士介绍,孩子名叫胡柯然,刚好8个月大,身体状况一直很好。日前,孩子出现流清涕症状,奶奶便于15日先后给孩子服用感冒清热颗粒及金银花颗粒,直至晚上症状并未减退,许女士及家人便带着孩子到诸城市人民医院北院区儿科进行检查。北院医生做了简单诊断后,告知其因设备有限需到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

950分左右,许女士带着女儿赶到诸城市人民医院总院进行彩超检查,经总院医生初步诊断,孩子所患为上呼吸道感染和脱水酸中毒,彩超检测结果“腹腔胀气明显,腹腔内肠管未见明显‘同心圆征’,未见明显血流异常信号”。医生称并无大碍,建议孩子住院补水输液治疗。因考虑到北院离家较近,经得医生许可后,许女士便带孩子到北院区办理入院手续。

北院儿科一名医生询问相关情况后,给孩子开出阿糖腺苷、喜炎平、葡萄糖、氯化钠等注射液进行治疗。据家属提供的病历记录,患儿流涕1天,流汗、嗜睡、尿少半天,呕吐3次;入院前到本院总院“儿一科”就诊,行“腹部彩超未见异常”,家属要求入本科治疗,拟以“上呼吸道感染,脱水酸中毒”收住院;心音有力、率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杂音。

许女士称,一护士询问是否有过敏原后为孩子进行输液,第一瓶用的是葡萄糖加喜炎平注射液,约十几分钟后,护士又给孩子做皮试,做完后护士神色异常,便赶紧叫医生过来查看,随后将液体换成了生理盐水。几分钟后,护士又从孩子额头上抽血化验,刚抽完血,孩子便出现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表情痛苦,询问医生则称“孩子打针就那样”。

“后来情况原来越严重,医生检查后就说孩子不好了,要转到总院进行抢救,等孩子转到总院,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许女士称。抱着一丝希望,许女士强烈要求医院继续进行抢救,医院虽组织人员紧急抢救,最终未能挽回孩子的生命。在医院开具的出院记录中则显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重度脱水”。

针对孩子的诊疗过程及抢救情况,孩子父亲胡先生提出种种质疑。“孩子到医院没有经过任何验血、验尿等检查,如何诊断上呼吸道感染及脱水酸中毒的病症?8个月大的孩子是否可以用喜炎平注射液并且剂量50mg?等待救护车40多分钟的过程中北院为何不进行及时抢救?是否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北院的抢救设施、技术及流程是否符合规范?注射喜炎平之前没有做皮试是否符合诊疗流程?已经开始注射,这时候才抽血化验到底有什么作用?为何出院结果变成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医护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

   1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诸城市人民医院,院方回应,诊疗及用药过程符合程序。院方称,疾病的诊断依据主要依靠的一个是病人的病史、就诊前的症状还有就诊前进行过哪些治疗和治疗效果;第二是根据物理查体,通过医生对病人的状态、生命体征以及一些专科的检查为依据;第三就是辅助检查,按照病情需要进行。因此这次的诊断依据,就是根据病人家属的叙述和物理查体还有辅助检查结果得出的诊断结论。

针对8个月大的婴儿是否可以使用喜炎平的问题,院方回应,对于诊疗过程,医院已经做了调查,但是调查结果还需要进行讨论,各科专家观点还不统一,因此现在还不能给出准确定论。并称注射喜炎平不需要做皮试,护士在输液过程中也并未做皮试,而是从扎破手指取血样进行血糖检测。

  问及输液中途为何换药,院方回应,并非输错药才换了瓶,当时半途换药的原因是检测了病人的血糖之后发现血糖过高,所以马上换成了生理盐水进行“等张”,院方称目前婴儿尸体切片已委托潍坊医学院解剖研究室进行检验,以尸检结果为准,如果医院有过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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