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6 16:46:00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潍坊6月6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周显江 王桂华)诸城市贾悦镇一七旬男子利用给某育苗基地看门便利,在育苗棚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33株,民警检查发现后,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6月4日17时,诸城市公安局孟疃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某育苗基地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基地的其中一个育苗棚内种植有罂粟,民警立即对现场拍照取证,经仔细清点共有33株罂粟,都已开花、结果。民警询问陪同检查的基地责任人,基地责任人称该大棚平时不用,在此看门的王某用来种菜。民警找到看门的王某,王某承认了自己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事实。
2014年3月份,贾悦镇72岁王某听说罂粟的幼苗可以蘸酱作菜吃,想到多年前自已找别人要了一个罂粟的果实,便从家中找出,因害怕被人发现,王某将罂粟与茼蒿种在一起。吃过幼苗后,王某见罂粟的花比较好看,便又将罂粟留着看花。
孟疃派出所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毒品的危害性及种植毒品原植物将受到的相关处罚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后,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种植罂粟的危害性,主动配合民警对毒品原植物进行了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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