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5 10:41:00 来源:中国山东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5月27日,诸城市一个项目工地发生了一起工人意外死亡事件,事情已过去多日,死者家属至今都没得到一个关于事故的合理说法,维权陷入困境。
家属质疑施工现场无安防措施致人死亡
30日中午,记者在诸城市复烤厂仓库建设项目工地见到了死者家属,据她介绍:死者张某是一名起重机驾驶员,之前在济南四建承建的诸城市复烤厂仓库建设项目施工。5月27日一早,张某就去工地上班了。下午1点左右,她突然接到了张某工友打来的电话询问张某是否回家了,说在下午开工时找不到他了,他的电话也关机了。下午2点左右张某家属又接到工地人员电话说张某已找到,说他掉进工地上的一处储水井底部,情况很严重。等她赶到现场时张某已被打捞上来,经120工作人员确认张某已无生命体征。她从工人那获悉,当天中午吃过午饭后,还看见过张某在工地上,到下午开工时就找不到他了,电话又打不通,所以才给她打电话咨询他是否回家了,后来有人在那处储水井底部发现了他。
记者在现场看到了那处储水井,大约深4.5~5.5米,池口宽0.7米、长1.5米左右,此时的现场已经做了相应的防护与标识。但是,据事发当日一位在场人员描述:这些都是事故发生后才加上去的,当时的井口仅覆盖了几块不足一厘米厚的模板,井口四周还散落着大量相同的模板,井口周围也没有相应的警示标志,不了解情况的人很难分辨出哪里是井口哪里是安全的地面。死者亲属悲痛的告诉记者:这么危险的地方要不就别盖,让人能清楚的看到危险,要盖就应该盖严实盖结实了,这样也不至于掉进去。
家属要说法 施工方拒不露面
死者家属告诉记者:事发当天,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一直没出面。 5月28日下午和5月29日家属两次去施工方处理此事,他们在那等了一天,也没见到任何负责人。29日晚上施工方通过一中间人给她们传来信息,要求双方律师见面,通过律师协商。她们多次给施工方负责人刘东打电话,但他却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始终拒绝露面。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该项目负责人刘东,刘东在电话中表示:“有什么事情通过律师解决,我有权保持沉默。”随即挂掉了电话。家属气愤的说:出了这么大的事,作为施工的单位的领导连句安慰的话都没有,真让我们心寒啊。
发包商:责任不在我们 我们只能尽力帮助协调
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也来到项目发包单位诸城市复烤厂了解情况,但复烤厂办公楼的大门紧锁,百般阻挠死者亲属的进入,经过死者家属多次请求后,复烤厂一位姓杨的科长出面做了答复:我们只是发包方,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也不愿意,但是责任不在我们,我们只能尽力帮助协调。
安监部门称:不属于安全事故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联系到诸城市安检局了解情况,安检局一姓陈的工作人员表示:死者是一名吊车工,事故发生时间不是在工作时间内,事故发生地点也并不是在吊车上,所以这不是一起安全事故,不在安检部门职责范围内。
律师: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有责任进行赔偿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本网法律顾问张新柱律师,张律师告诉记者,发生建筑事故后,可以通过雇佣人身伤害赔偿程序来处理。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有责任对死者家属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针对此事,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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