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现身法庭着装不菲约4万 未被停职一直很忙(图)

2013-07-24 16:56:00    作者:梦鸽   来源:华商网 凤凰娱乐 搜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法院 受害人 法庭 LV 案中案
[提要]近日,梦鸽乘坐的出租车在海淀法院南门处停下,她迅速下车。田参军:此次庭前会议,主要是程序性问题,如非法证据的排除,是否申请回避,有没有新证据提交申请法院调取等等。

梦鸽

梦鸽

  梦鸽

  近日,梦鸽乘坐的出租车在海淀法院南门处停下,她迅速下车。见有大批记者向前,她左手向上捋了下头发,低头快步走进安检口。在递交了身份证件接受安检后,梦鸽还在安检人员的帮助下存包。此时,有记者隔着法院铁栅栏大喊“梦鸽”“梦老师”,她没有回应,而是匆匆步入海淀法院的大楼。媒体爆料梦鸽一身价值不菲。李某某轮奸案的案情一直未能明了,各种传言也颇多,比如梦鸽、李双江离职,还有最近的“案中案”一说,双方律师各执一词。李某律师兰和表态现在被24小时无间断骚扰和辱骂,殃及妻子和女儿,感慨人人平等。

  梦鸽一身行头 价值四万

  7月22日,李某某案庭前会议在海淀人民法院举行,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在海淀区法院举行庭前会议,受害人杨某的委托律师田参军现身,原本确定要出席的李某某并未并拍到。李某某母亲梦鸽乘出租车来到法庭。离开时用伞抵挡闪光灯,迅速躲进一辆出租车内,当天梦鸽十分低调并未接受媒体采访,但一身名牌难掩歌唱家风范,着装价格却不菲。

  据某网络媒体报道,梦鸽虽低调现身,但是着装价格不菲,全部的价值约人民币4万。

  梦鸽穿了一身颜色颇低调的黑色连体衫,但脖子上那条鲜艳的爱马仕丝巾还是异常显眼。这款丝巾在法国本地的价格约1000欧元,在中国的专卖店,这款丝巾的价格会在12000元上下浮动。她手上的那款包也同样是纯黑色,质地与做工目测相当精致。该媒体记者事后查阅,这是一款F打头的品牌包饰,估价应在7000人民币以上。脚上那双疑似LV的红色高跟鞋也将会在8000元左右。再加上她佩戴的价值近5000元的迪奥墨镜,以及面料高档的那身衣服,全身行头加起来已经接近四万人民币。

  下午5时许,梦鸽走出法院大门,她手上持一把枚红色遮阳伞。在面对媒体堵截时,梦鸽用伞抵挡闪光灯。她依旧一言不发,迅速躲进一辆出租车内,全程以手遮面。

  梦鸽没被停职一直都很忙

  记者:有媒体报道称梦鸽被停职,李双江也受儿子牵连离职,是吗?

  兰和:这消息子虚乌有,没有经过核实,是假的。梦鸽一直忙得很。

  记者:你在微博中称“案中案”,有证据支持吗?法庭怎么回应?此前你→直认为“敲诈短信”是很重要的证据,此次庭前会议为何没提交?

  兰和:我已在微博上发布,在庭前会议中,辩护律师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这就是我说的庭前会议结束后要发布的重大消息。这已经足够了,证据已经不重要了。关于案件的更多内容,近期将召开新闻发布会。

  关于案件走向 兰和:如果杨某被害人身份不存在 角色将发生逆转

  “平安银川”:您好,如果法院对涉嫌卖淫开展调查,请问这是否会对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兰和:我们提出此要求,说明该案尚有事实不清,证据不明的地方,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法院应该在查明相关事实的基础进行下一步的司法程序,不应草率和仓促,毕竟此案是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大案,需要审慎从事。对于我们所提要求查实的后果,在此不必赘述。

  “ACEMASKER”:您认为受害者的身份会对李案量刑产生多大影响呢?

  兰和:所谓的“受害人”,如果最终确定其为真实的受害人的话,其身份不是被告人量刑的考虑情节。如果杨某的被害人身份不存在的话,角色将发生大逆转。

  “锐姿”:受害人身份的确定将会对整个案件的结果造成怎样的影响?

  兰和:身份与权利无关,任何身份的人都享有同等的公民权。此外,被害人身份对本案的事实查明有重要关系,所以,查明身份不是身份歧视,而是基于对案情查明的需要。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 杨女士偶尔去酒吧喝酒

  记者:今天庭前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案情有什么进展?

  田参军:此次庭前会议,主要是程序性问题,如非法证据的排除,是否申请回避,有没有新证据提交申请法院调取等等。

  记者:关于杨女士的身份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对方指杨女士涉嫌敲诈50万元?

  田参军:可以确定的是,杨女士是一公司白领,公司就在酒吧附近,有时压力大了,她会偶尔去酒吧喝酒。杨女士本人没发过那样的短信,也绝对没有向对方要钱。

  记者: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事发当晚,杨女士是同→位朋友去的酒吧,朋友中途离开了?

  田参军:那晚是杨女士自己进入酒吧喝酒的。

  追问被告人家长都有背景? 回应者:律师李在珂

  此前,有媒体称最早接触此案的律师李在珂曾曝出李某某案细节,称嫌疑人家长一个比一个牛,并称“本案几个孩子的家长都不怎么样,一个比一个牛!拧不成一股绳。”他还透露曾给梦鸽出主意,“做检察院和公安的工作,把酒吧经理抓了,搞出一个案中案”,并颇有自信地表示,“绝对可以把案子翻过来”。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李在珂,他称自己是其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因是律所负责人,所以没去参加庭前会议,而是指派了所里两名律师参加。就在他接受了其中一名未成年人的案子后,梦鸽找到他,请他辩护,因为自己已经答应了另外一名被告人,所以没接受。

  李在珂表示曾给梦鸽出过主意,“具体的不便说,检察院这一块没问题,其他部分程序有问题。”他透露说,自己代理的那名被告人,也是一普通人家的孩子,不是外界传闻的那么有背景,“是外地的,我们做的也是无罪辩护。”他说。

  兰和:我现在被24小时无间断骚扰和辱骂,殃及我未来的无辜的妻子和女儿

  无论是基于情绪还是误解,我尊重这些人表达的权利,我也希望大家能理性表达。但是,我坚信,这些声音会在案件行进中,逐渐消弭,最终趋于理性。我无权垄断话语,但也希望话语不被任何人垄断。

  “跨越式过冬”:您认为中国的舆论环境对于李某某案件,会产生什么样的有利或者不利影响?

  兰和:舆论的归舆论,司法的归司法。真正健康的司法必须有如此状态,你说你的,我判我的,法院必须尊重证据和法律,这是底线性担当。

  “润州士”:根据你的判断,舆论会对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有影响吗?影响有多大?

  兰和:会否有影响,我不能定论,但我最担心的就是舆论最终影响到司法走向。案件走向必须尊重法律逻辑和事实逻辑,而不只是屈从舆论逻辑。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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